第一百一十一章 收拾残局(2)(1 / 2)

进入那个坍塌的尼伯龙根,其实难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

本来那个三代种哭着闹着说什么也不要掺和这件事,但是昂热只是冷冷地从袖口掏出匕首,面无表情地插在他的茶几上,吓得那家伙差点从沙发上滑下来,抱着他的大腿求饶命。

按照他的说法,他觉得这段时间很危险,一不小心极有可能就是纯血种的末日,活下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啥都不掺和——就像《封神榜》那样,能憋住一口气苟住的都活下来了,意气用事给好兄弟/徒弟出头的基本上都噶了。

但是问题在于,昂热威胁道,如果他不听话,现在就得噶。所以权衡再三后,他觉得自己现在的小命比什么都重要,他还年轻还有大把的光阴,不能就这么折在这老东西手上了。

“你们TM最好快一点,我最多支撑十分钟!”名为常三的风系三代种的双手,或者说是双爪紧紧地抓住轮椅扶手,面色苍白,金色的眼瞳熊熊燃烧,青黑色的鳞片从眼角细腻的皮肤中刺出。

他用自己的血在虚空中画了一道龙文符咒,这是言灵“所罗门之钥”的变体,更像是中国人传说中的“穿墙术”。一瞬间,耀眼的金芒闪烁,坍塌的尼伯龙根洞开,露出其中破败的景象。

“咳咳!”镰鼬的残渣和灰烬扑面而来,刺激得所有人都开始咳嗽。

然后他们惊讶地抬起头,看着周围骸骨堆集的岩壁,以及巨大的青铜色骸骨。

但是十分钟显然不太够他们把一整只龙王的骸骨搬出去,这玩意儿足足有40米,一个脑袋就有一人高,他们甚至准备的小型吊车和板车。

这里显然经历了相当混乱的战斗,到处都是刀剑留下来的痕迹,还有爆炸的残余——不仅仅是路明非的口述报告中楚子航和芬里厄的战斗,还有另外一场战斗。

现在他们正在用一台小型起重机把尸骸拉到板车上,只不过有点费劲,好几次都弄掉了,以至于关节部分有的地方已经开始脱落,散乱成好几块小的骨头,大家只好一块一块地捡起来。

这里除了镰鼬的灰烬和龙王的尸骸,还有一具八只脚的,类似马的龙血生物的遗骸,墙上还用一柄断裂的,仿制“暴怒”的斩马刀钉死的尸骸,非常刁钻地从两根肋骨之间穿过,刺穿心脏又贯穿脊椎骨。昂热一眼就认出了二者,前者是神话中奥丁的八足天马“斯普莱尼尔”,后者...

昂热扯下那个“奥丁”身上蓝色的大氅,露出下面被裹尸布覆盖的,绘有玄奥符文的身体——和上次在凤隆堂见到的一模一样。

他揭开面具时,不由得皱紧眉头——下面的脸他并非不熟悉,只是四十多年没有见过了。

和上次见面完全不同,这张脸现在布满黑色的血管,一双赤金色的眼睛惊恐地睁大,竖瞳扩散,眼角覆盖着鳞片,不像人更像是死侍——但是年轻依旧,可以辨认出熟悉的轮廓。

“海因里希·冯·弗林斯?”

林卫华凑了上来,他不认识这个人,“怎么,你认识他?”

昂热点点头,带上手套将把半截折断的斩马刀从假奥丁的身体里拔出来。这个过程异常费劲,因为刀柄处一英尺折断落在地上,他必须小心不碰到锋利的刀刃。而且那个将他钉死在这里的家伙未免用力太大了,五英尺的刀刃足足三英尺没入岩壁中。

他看着那上面的花纹,这样的花纹他实在是和太熟悉了,简直就是一把高仿的“暴怒”!

没有见过真品的人仿不出这种水平,而且刀身完全用炼金金属打造,即使折断也价值非凡,完全可以用于重铸新的炼金武器。

“他叫海因里希,是弗林斯家族的,我认识他,是因为他是海伦娜·冯·卡塞尔的小儿子,那是我故去的友人的妹妹,我一直都照拂着。他在37岁那年去南美热带雨林中考察一处遗迹的时候失踪了,普遍都认为他没了。那是1964年,这对可怜的海伦娜是巨大的打击,因为她的大儿子在1962年也逝世了。可怜的女人在1967年逝世,眼睛都哭瞎了。”

提到海伦娜的时候,昂热不由得一阵唏嘘,那毕竟是卡塞尔家族最后的子嗣,也是他心中维持希望的念想之一。当年梅涅克死的时候,她才6岁,后来的十几年里昂热没少照拂她,直到她嫁给冯·弗林斯勋爵。

甚至有谣传,海伦娜的大女儿特瑞莎其实并不是丈夫路德维希·冯·弗林斯侯爵的,而是昂热的。这个女人相当长寿,现在还活着,已经89岁了,看起来也就五六十岁,身体硬朗能一个人搬着书桌下楼,头发还都没有白完,确实有昂热的风范。

“看来他也成为了奥丁的傀儡之一。”林卫华说。

之前有楚天骄,现在有弗林斯,看来这个奥丁是专门逮着高阶混血种薅羊毛啊。鬼知道还有多少高阶混血种,名义上是失踪了,实际上却变成了龙王的傀儡?

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这个数目可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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