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章 事后一根烟(1 / 2)

这小子,来真的!

众犯人被良臣手中那眼球惊呆。

牢里“吃教训”由来已久,有闹的,有不服的,有反抗的,可没一个敢来真格的。

拳脚再狠,只要不朝要害招呼,总要不了人命。

任你再能打,双拳难敌四腿,总要服输。你不服输,打的牢房全怕你也没用,因为外面还有牢头和狱卒。

为了规矩,总要收拾你,治得你服服帖帖。

要是一个个的以为自己能打,就不服规矩管,那这世间,便没有方圆可言了。

到了最后,还是一个服字。

服了,就老老实实窝着,叫干什么就干什么。等到下一个“新人”进来,你就会自觉维护这牢里的规矩,成为新人眼中狱霸般的存在。

有一点毋庸置疑,吃教训做规矩,不会把你往死路逼。外面发了话,要好好整,也不过是多受点罪,不必担心小命就给送了。

所以胡三“请”魏良臣“喝茶”,那是手段,折磨你一段日子,他们满意,外头也满意,这事就结了。

无冤无仇的,人傻了才会把人弄死,嫌自己在牢里住的太短,嫌自己活的太久是吧?

千言万语两个字----规矩!

规矩面前,是龙是虎都得趴着。

包括胡三在内,一帮犯人们谁也没有想到,规矩会坏在魏良臣这里。

他们骇住了:这愣头小子玩真的,他敢朝人眼珠子招呼!

这是要出人命的啊!

不到绝路,谁个敢这么做?

不背着几条人命,没活头了,谁又愿意这样做?

但这样的人,牢里又有谁敢招惹!

真是不怕浑的,就怕愣的。

这帮犯人都是小偷小摸的主,顶多在外面打个架砸个摊子,可没胆子大到杀人越货的,更不曾见过血淋淋的一幕,一个个都是瞧的慌了。

被活生生抠出眼球的胡三如杀猪般在那嚎叫,鲜血顺着他的指缝往外流,脸上都是血,堵都堵不住。

也是个色厉内荏的,换作真豁得出去的,无论如何也要弄死魏良臣,以泄心头之恨。哪会只晓得捂着眼睛在那嚎叫,声嘶力竭,撕心裂肺,除了叫人心惊,还能有什么用。

这种人,也是废物。

犯人们愣了一会,终是反应过来,跑到门边朝外大声叫喊起来:“快来人,快来人,出人命了,出人命了!…”

良臣站在那没动,任这帮犯人在那大呼小叫。

他定定的看着食指上的眼珠,心头也跳得厉害,因为他没想到自己真的将胡三的眼珠子抠出来了,当时,他只是本能的朝对方眼睛戳。

眼睛和身体下面吊着的物件,是人的两大致命弱点。若是这两处遇袭,肯定要自保的。

只是插人眼睛,朝人裤裆招呼,是地痞无赖都不屑为的下三流动作,良臣却干了。

因为,不这样干,他根本没办法制服体格比他高大,还有帮手的胡三。

许是因为太过激动,又或许是因为太过恐惧,良臣干出了他自己没有想到的事情,那就是把胡三的眼珠活活抠了出来。

害怕,良臣肯定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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