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人吧,偏文科,语文历史地理,音乐绘画体育,全都拿得出手,且颇有天赋。
甚至外语都不错。
他中学时代英语就学得不错,上大学又选了拉丁语,为看小片子,又自学了日语。
后来去非洲,非洲是法国人的地盘,他学了法语。
跟布拉格他们在一起,又学了乌克语和俄罗斯语。
除了这六门主体的外语,在非洲五年时间,他还学了好几门非洲土语,且学得相当不错,甚至可以用本地语跟着神树大巫念颂地母咒,并能准确的掌握音准,达成气场的共鸣,练出地母咒的功效。
但数理化就不行了,他小学数学还好,到了初中以后,数学就一直拉胯,到高中后,接触到微积分,更是如同看天书,完全摸不到风。
天赋这个东西,真是没有办法,没有那个脑壳,那你就是打死他也没用。
何诗雅洗了衣服,晾好,进里间,看到朱志远写好的曲谱,她喜悦的道:“写好了吗?”
“成了,你看看吧。”朱志远把谱子拿给何诗雅。
“花开的时候你就来看我,这是歌名吗?”何诗雅问。
“不好吗?”朱志远把她搂在怀里。
何诗雅只穿了睡袍,丝质的料子,柔软轻薄,搂在怀里,非常舒服。
她发尖还有点儿没干,头发上,有洗发液的香味,很好味,朱志远就把头埋在她头发里,轻轻的嗅着。
“好。”何诗雅身子后靠,倚在他怀里,轻轻唱了起来:
翻几座高山趟几条长河
才能找到我梦中的辽阔
风那么一吹雨那么一落
漫山遍野就开满七色的烟火
喝几碗烈酒唱几首情歌
温暖着你我心中的蹉跎
天那么的蓝地那么的宽
策马扬鞭别错过远方的传说
花开的时候你就来看我
等你来摘最美的那一朵
月起的时候点燃了篝火
你会看见最炽热的眼波……
她是一个颇有天赋的歌手,朱志远先前又给她唱过几句,她熟悉了调子,所以这会儿直接就能上手,不过唱得还是有点儿结结巴巴的。
“这歌词写得太好了,意境非常优美,志远,你真是天才。”她由衷的赞叹。
“嗯。”朱志远完全没有抄袭者的愧疚,老天爷都帮他作弊了,让他重生,抄袭算什么?他理所当然的领受了何诗雅的赞美和崇拜。
“不过我唱得不好。”何诗雅撒娇:“志远,你教我嘛。”
这个可以有。
朱志远就把她抱着坐在腿上,头搁在她肩头上,轻轻的哼唱起来。
做为曾经的k房霸王,他唱得确实很有水准,何诗雅听得很舒服,学得也快。
她跟着唱,朱志远唱了两遍,她基本上就掌握了。
“不错,果然是天生歌姬。”朱志远也不吝于拍马屁。
何诗雅果然就很开心。
她这样的美人,一旦开心了,那种美,难描难画,而春心荡漾时那种妩媚,更是无法形容。
不过先前才吃了个饱,这会儿倒也不急,朱志远一面过着手瘾,一面给何诗雅纠正一些细节。
“这个其实可以男女对唱的。”
“男女对唱?”何诗雅问。
“是。”朱志远点头:“我想一下啊,看要怎么处理。”
他其实不是想,是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