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血族第一忠犬(一)(2 / 2)

“是。”

楚遥点了点头,这小子足够识相,也足够听话。他有意识地顺从自己,刚才对于自己的同类却没有丝毫同情。

很好,很好。

人物角色板面已经传到了她的通讯装置中。

宁衡,华夏人,在近似于一个平民窟的地方长大,母亲软弱无能,父亲嗜赌如命,常常对自己的妻子和儿子一顿暴打,以至于宁衡被这种无法抗拒的黑暗快要腐蚀和扭曲了内心,偶然间被去华夏游玩的莱因斯给抓了带回来。

逃离那个地方,哪怕到的另一个地方是更加恐怖的深渊,他也心甘情愿。

和他一起被带到城堡的还有另一个华夏少女。

莱因斯大概是觉得亲王大人会喜欢这两个拥有漂亮皮囊的小家伙。

要知道,oredor家族是吸血鬼十三氏族中最富有艺术细胞的家族,他们优雅至极,又有种对美的病态疯狂的执着追求。

本来密党氏族是不应该对人类袒露自己的长相,暴露身份的,但对于这个注定要成为族人的小家伙来说,被他看到完全没有关系。

她挺喜欢这次江辰给她接下的任务,身份足够高贵,这个家族又足够疯狂。这样操控身体起来可以随心所欲地肆意妄为,不必受到原来主角的性格束缚,因为女主本就这样的肆意。

她先把纪念叫到她身边,装摸做样地演绎一个冷漠高贵的血族亲王,跟纪念交谈了几句。纪念也不愧是她多年来的好搭档,边闲谈边哆嗦,装的跟真的一样。最后她俩依旧保持互帮互助的任务理念,纪念走时也不忘记送助攻给她。

什么叫“不要看她”,这摆明了就是白说的。

禁止的行为往往会勾起人更多的好奇,更何况,纪念说和不说,宁衡都不会错过观察敌人的机会。

面对明知的死亡结果,有些行为并不会改变他的结局,所以都不看清罪魁祸首,岂不是太吃亏了。这大概是他心中所想。他起先笃定自己会如同各种传言中一样被吸血鬼凌.辱致死,死前当然不想放过难得一见的古老吸血鬼的模样。只是强调了让他不要看,他才会对她更加留意。

他谙熟弱肉强食的道理,当发现对方并不是难以讨好的人后就明白自己有机会活下去,只需要让亲王成为自己的靠山。所以他没有暴露出自己对吸血鬼的敌视和警戒,伪装和趋吉避凶就是他的本能,而不是真的从不厌恶对方,心甘情愿地想要付臣服。

对于这样的人,楚遥最喜欢用强势粗暴的手法,直接在空气中一点一点撕下他脸上的面具。

让他的所有心思和秘密无所遁形。

将野兽驯化成乖顺听话的宠物,让他心甘情愿地匍匐在她脚下。

本质上和她每次的攻略都是一样的。

她的手冰凉滑腻,像柔韧灵活的蛇游走在他的肌肤上,令人毛骨悚然,所经之处无一不激起一片战栗。

她的长发若有似无地扫过他的脖子,鼻端触碰着他的颈部动脉。

炙热的血液流淌过那里,仿佛有什么被吸引着,与她互相呼应。

宁衡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却异常冷静,手以一种环抱的姿态伸出,异常地恭顺。

楚遥转过身,那双猩红的眼眸冷冷扫过他,语调平缓,“我不喜欢不识抬举的人。”她的手赫然握着那把他伸出的匕首,刀尖正对心脏。锋利的刀刃在手掌划开一道伤口,她冰凉的血液缓缓沿着刀的脊背流淌,而马上这匕首就化为了乌有,银色的灰烬飘落在了伶仃的风中。

手掌上的伤口泛起一阵金色的光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楚遥的手扼住宁衡的喉咙,让他喘不了气,只听楚遥一字一顿,带着怒意道,“不忠只会激怒我。”手越收越紧,纤弱的手臂有出人意料的力量,“我需要的是忠诚、服从,而且你是永远对付不了吸血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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