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奸商(1 / 2)

陆明走后,金教授广泛发动自己的学生寻找与“金光”有关的寺庙或和尚法号。

一时间,上网检索的,到图书馆查阅资料的,很多人都投入到了金教授交给的任务中。

三天后,金教授办公桌上的电话铃声不断响起。有人陆续把搜集到的结果报了过来。

“金光和尚,俗家姓陈,明天启年间曾在江浙一带做过住持,生卒年不详。”这是有人在一本古书上找到的。

“金光大德寺,位于山东东部,始建于唐初,唐末毁于战乱。”

……

“金光伏虎寺,建于元代,位于河南境内,保存完好。”

金教授一一作了记录。经过甄别筛选,河南的这个金光伏虎寺进入了他的视线。

恰好,这几天,他要到河南去参加一个会议,正好可以顺路去访查一番。

临行前,金教授给陆明打了电话,问他能不能回来同去河南。陆明的事还没办妥无法赶回,金教授只好叫上杨帆和江海龙。

七八天后,大祭司、贝**见到陆明格外高兴。陆明一五一十的把事情讲述了一遍,并把那张卡给了大祭司,说宝石的所有进帐全部在里面,自己一分没动。

大祭司说什么也不肯收,说陆明费心费力没任何所得,还要自掏腰包没有这个道理。骆昌族从来没有这样对待朋友的,要把这笔钱作为酬谢送给陆明。

陆明当然不能要了,又推了过去,推来推去,双方都不让步。

陆明见大祭司态度坚决,退一步说:“不如这样,我考虑了一下,我们是不是可以在北京设立一个公司,这笔钱作为启动资金,可以挑选骆昌族人负责此事,从宝石采集、运输、销售都有专人管理,这样也解决了部分人的就业问题。”

大祭司和贝**拍手称好,但他们坚持公司必须由陆明管理,负总责。

陆明坚辞不就。

贝**急了,道:“兄弟,你就好人做到底吧,你看,我们对外界不太熟悉,根本做不了掌舵经营的事。没有人比你再合适了。”

望着大祭司和贝**热辣辣的目光,陆明只好答应下来。

陆明和大祭司、贝**等把成立公司的一些事商量后敲定了下来。

公司的股份骆昌族占七成,陆明占三成。宝石的采集工作由骆昌族安排人手,并负责运出来。扎龙负责再把宝石运送到北京,销售由陆明负责。

一切事宜商定好后,带上货物,陆明邀扎龙一起飞回北京,主要是让扎龙熟悉一下工作。宝石当然另搭航空运输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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