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岳大山瞅了眼安坐如山的王洪,嘴角扯起一个生冷的笑容,道:“这种游戏一个人玩没什么意思,我看这么的,我让我的一个兄弟陪着,你让你的兄弟也加入进来,凑齐四个人一起玩,怎么样,有这个胆量没?”
王洪哼了一声,淡淡道:“你底下的兄弟都是些猪狗不如的东西,死了都是白死,我兄弟的命,哪是随随便便拿来跟你们这帮人开玩笑的?”
岳大山被王洪气得够呛,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少顷,他面色更为阴沉,目光投向陈狗剩,冷冷的开口道:“要我看,不是你家兄弟金贵,而是他没有胆子跟我们一起玩吧?一个没种的男人,不跟老子同台玩命也好,省得丢了份,跌了老子的股(丢脸的意思)。”
王洪笑道:“激将法谁都会,但不见得对谁都受用。这玩命的事儿是你我之间的事情,还是不要牵扯其他人好了。”
岳大山咬了咬牙,恶狠狠的道:“也好,老子依你!这枪里有一颗子弹,你检查检查,免得死的冤枉!”
王洪啪的一声接过岳大山丢过来的左轮手枪,驾轻就熟的以十秒钟不到的时间检查了枪械部件,确定了里面只有一颗子弹而且各个部件都没有动手脚之后,才丢回给岳大山,道:“玩命的事儿我常干,但是这种你来我往的玩命方法,还真是头一回。”
岳大山冷笑道:“怎么,神枪王洪也有怕死的时候?如果没种陪你岳大爷玩的话,跪下,给大爷磕五个响头,叫一声爷爷,我可以当即放了你们俩,你看如何?”
王洪笑道:“将死之人,还有心情在这大放阙词,我挺佩服你的勇气。”
岳大山虎目圆瞪,恶狠狠的道:“你他娘的到底有没有种跟我玩!”
王洪还未答话,他身畔的陈狗剩扯了扯他的衣衫,凑在他耳边道:“洪哥,小心这家伙使诈,这种玩命的事儿,除非稳操胜券,否则不能这么着急。”
王洪点了点头,微微一笑道:“无妨,他的枪我检查过,没啥毛病,枪这东西,只要到了你洪哥手里,死的都能变成活的,不管他打得什么主意,我都跟他玩,而且要玩死他。”
陈狗剩点了点头,虽然没有见过王洪百步穿杨的枪技,但是从这些人刚才在办公室里的那三枪还有这岳大山对他的称呼可以看得出来,他的自信是有道理的。
神枪手这三个字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担当得起的。
枪到了他手里,死的也要变成活的,这种话也不是随便一个人就有自信说出来的。陈狗剩看了眼一脸自信的王洪,淡然的选择相信他。
岳大山和王洪大马金刀的往一个赌桌前坐下。
满场静默。
气氛渐渐的紧张起来,这是一场说干就干的赌命局!
在场的有不少人都是嗜赌如命的赌鬼,但是谁都没想过拿命当赌注跟人赌,一时意气,输了性命,这得是多大的勇气才能下赌注?
……
苏州城。
午后的阳光正暖,公交车上,满满的都是人。
夜破晓是个胖子,他喜欢做白日梦,斗神游戏中名叫夜待破晓的他,由于在烈焰战场里连连失利,心情极为糟糕,因此在上午的战斗结束之后,便想着独自去外面走走。
他眯着眼,摇摇晃晃的,满脑子里想的是他面对着一满屋子的钱,实在不知道从哪里开始数起的场景。
床上堆着一床大红大红的人民币,一捆一捆的居然都堆了一米多高,全是崭新的票子。
他家那破桌子上,则放着墨绿色的美金,虽然没有床上的人民币数量可观,但是比起价值来,要有过之无不及。
地上,用硬币铺成的地毯,窗外一阵阳光照射进来,整个屋子都闪闪光。
夜破晓认为,既然数学不好,那么就不数了。
于是夜破晓就倒在了钱堆里,随便伸手一抓,就是一把钱,打个喷嚏卷走了上千块钱。
夜破晓在考虑是不是该给自己弄几个进口的洋妞回来享受一下了,听说她们相貌姣好,身材苗条,口活精细,最关键的是,一晚只要998!
998--这得玩多少个女人啊,如花似玉……我去他娘的如花似玉,老子要漂亮的,不要如花似玉那样的。
夜破晓抽了抽嘴角,然后突然的很想笑,他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想笑就笑了出来。
“哈哈哈!”公交车上,忽然传来一声惊雷般的大笑,引起了车厢内所有人的注意。
他们全部都朝着后车厢靠右边车窗的男子看去。
只见他把头靠在座椅上,眼睛闭着,嘴里的液体与他胸口连成了一条透明的细线,嘴角还自犹的带着一抹笑意。
唉,可怜的孩子,这么年轻就傻掉了,这是全车人内心的想法。
不过那些人的视线仅仅只在夜破晓身上停留了片刻,又转移到了他身旁的一个,拉着旁边扶手站立的女孩身上。
态浓意远淑且真,肌理细腻骨肉匀。
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若九秋之菊。
增之一分则太胖,减之一分则太瘦,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车内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车厢内的人,几乎是把心里最美好的诗词都送给了那个女孩。
她清新淡雅,不失大方得体,往那随意一站,却仿佛天衣无缝,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她就应该站在那里,浑若天成。
女孩不苟言笑,但就是她板着一张俏脸,那不施粉黛却精致到极致的脸蛋,还是那么的引人瞩目。
对了,这姑娘是什么时候上来的,刚才怎么没有看到她呢。
不少人都在心里懊恼,这种级别的美女,少看一会,就多了一份惋惜。
谁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着。
少女耳朵里塞着一个白色的耳机,不过细眉却微微皱起,目光在夜破晓身上停留了片刻之后,一抹厌恶的神情传出来,随即将目光错去。
显然,她对夜破晓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胆的流口水的举动,很是不耻。
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勇气,还笑那么大声,幸好我不认识他,女孩在心里想着,脚下不动声色的与夜破晓微微拉开了一些距离。
其实以林诗韵的脾气来说,别人如何,与她何干?
别说夜破晓流口水,哪怕他脱了裤子在大街上裸奔,林诗韵又岂会去看一眼?嗯,非礼勿视。
林诗韵对这些注视的目光都已经产生了免疫效果。
可是她第一次见着这么奇葩的一个男人,刚才还在眺望着来来往往的雪白大腿,而现在似乎还靠近了过来,一张肥乎乎的脸带着让人嫌弃的笑容,嘴角还挂着晶莹的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