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琼身在军中,对大隋朝内将领基本上都了如指掌。他知道张将军此前憋着一肚子火,一对一单挑乃是他最喜欢的,可是偏偏卢明月不按常理出牌。因此,若想得到张须陀的重视他不得不强势一点。在军营里要想得到别人重用,必须要锋芒毕露,做事要雷厉风行才行。
“嗯?”张须陀面面相觑道,“你想跟我帐下任何一人单挑?我没有听错!”
“回张将军,属下正是此意!”
秦琼意气风发地说道,一双虎目迎着张须陀咄咄逼人的目光,没有丝毫的退让。
张须陀收回目光,暗想道:“此人衣冠楚楚,生的浓眉大眼,说话又是干净利落,难道真的有几把刷子?”再次看向了秦琼,“你叫什么名字?”
“属下秦琼,我身边这位是我的四弟——罗士信!”
秦琼躬身回道,然后又指着身边的罗士信。张须陀这才将目光看向了罗士信,憨厚的罗士信与周围严肃地气氛格格不入,鹤立鸡群,微微点点头道:“既然如此,沈副将与万将军,你们二人与他们对战一局,点到为止即可!你们四人有何异议?”
“我等无异议!”四人异口同声道。
张须陀点点头,道:“诸位随我到练武场吧!”众多将领纷纷跟着张须陀到了练武场上。
“秦将军,你使用何兵器?”沈副将微笑的指着两旁的兵器,询问道。
“我就选它吧!”秦琼走到兵器架上,挑选了一柄银枪,不断地抚摸着它。
“咦!原来秦将军与在下一样!”沈副将惊讶地看着秦琼挑选一件银枪作为自己的武器,他也拿出了自己的兵器,也是一柄银白色长枪。
“狭路相逢勇者胜!沈副将,我们手底下见真章!”秦琼言简意赅的说道,直接使出了李逍遥传授给他的‘六合枪法’中的‘高吊四平式’,将长枪枪杆中间部分提握在手中,枪尖朝着沈副将,枪柄朝下,猛地一刺被沈副将挡住。
沈副将见秦琼同样使用长枪,且枪式不一般就知道自己遇上了对手,他连忙也提握着长枪,见秦琼的长枪猛地朝自己刺来,立即挡住只觉得他使得枪法比自己的还要高深许多;一击不中,秦琼再次进攻,使出了‘青龙献爪’,枪尖犹如一道锋利的光芒猛地刺向了沈副将,再次被挡住;秦琼身子随着长枪猛地向前走去,又抓住了枪杆,使出‘地蛇枪式’,以手握枪,以气驭之,心到枪到,犹如疾风暴雨般的朝着沈副将的下盘攻击,沈副将被眼花缭乱的招式扰乱精神,瞬间感觉到一股寒冷的气息朝着自己袭来,待他反应时已经晚了,枪尖已经道:“两位将军请随我到帐内一叙,向两位告知一下敌人的情况!”
秦琼与罗士信一前一后的跟随在张须陀身后,齐郡内的将领无不钦佩他们两人。不仅仅张须陀看低了他们两人,军营内其他人亦是同样的想法,认为他们二人徒有虚表。没想到此次交手使得他们两人在张须陀麾下将领都心服口服。
当初看待他们两人的眼神是不屑一顾,现在看他们的眼神满是尊敬。在军营中,若想得到其他将领的认同有两条路:一是你的官位再高,不体恤士兵,得不到士兵的爱戴,军心涣散不能团结,一致对外,因此必须体恤士兵且得到军心即可;二是就是靠自身的武力挑战军中不服者,用自己的强大武力深深地压住不良之音,不畏惧任何人,用强大的人格魅力征服士兵的心。
秦琼初来乍到,他要想日后能留在张须陀帐下,必须展示出自己的实力一举封住悠悠之口。因此,他此次在锋芒毕露,毕竟这是他最热爱的军营。无论在军营多久,只要一入军营就立刻感受到那股一往无前的勇气以及无所畏惧的魄力。
为了李逍遥的计划,他必须这样做,必须融入到张须陀营内,得到他本人的认可才能统帅一支队伍,这便是他真正的目的,也是他的梦想。
男儿当为国为民,抛头颅洒热血,纵横天下无所惧,只为心中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