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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警方展开「伏魔行动」后的第三天,第六桩强奸案终于发生,而且,这次的受害人更被杀死!一如警方及专家们的担忧,子夜**终究弄出人命来了。[燃^文^书库][].[774][buy].[]

受害人名叫郑翠霞,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回家途中遭遇不测,案发现场为蝶x楼十至十一楼的楼梯间,子夜**以一贯的手法作案:首先在电梯内扼晕事主,再把她拖到后楼梯强奸,这回,他更把受害人杀害,幸而未有*行为,是在生前把受害人强奸及*,再把她杀死。凶徒的右手极之有力,可以在五秒内把人扼死,然而这回,受害人并非死于被扼颈,而是被人从颈背插入致命一刀,那把匕首刺穿了死者的中枢神经,留在了死者项背,凶手并没有带走凶器。死者被发现时,俯伏在地上,颈背插着匕首,鲜血淋漓,下身裸露。

**再一次施以毒手,犯下暴行,不单止*受害人,更把她杀死,这种做法,受尽社会各方面的强烈谴责,警方所受到的破案压力自是百上加斤。

从凶徒行凶的手法、带走*的做法,以及*的dna测试,可以肯定,犯人就是为患屯门多时的子夜**。就在警方采取「伏魔行动」后,凶徒马上再次犯案,完全不把警察放在眼内,对于其恶行,专案小组的成员们无不咬牙切齿。尤有甚之,犯人今回终弄出人命,警方对他仍留有的一线希望(之前**没有杀人),亦宣告幻灭,警方高层震怒,不惜任何代价,甚至动员全港警力,也要把子夜**绳之以法。警方悬红港币二百万元缉拿凶徒。

专案小组再次召开侦缉会议,会上,四十二名成员各自提出见解,当中以张成勇督察的看法至为精辟独到。

张成勇分析着说:「这次的事件,各方面的证据均显示,是子夜**作的案。他每次的作案手法都大同小异,先把受害人扼晕,再拖至楼梯间强奸,事后拿走事主的*作为他犯案的签名。最新发生的这起案件,无论作案手法、取走*的作法,以及犯人的dna,都跟子夜**符合,证明这的确是他所犯下的案件,是一连串风化案的其中一件。」

张成勇稍顿,续说道:「可是,最新的这起案子毕竟跟以往的案子,有很多不同的地方,一共有六个疑点有待厘清:第一、凶徒以往只是强奸,没有杀人,怎么他这次会如此冲动杀人呢?第二、凶徒要杀人,只须用手便可在五秒内把事主扼毙,何必还要专诚带把刀去把事主刺死?第三、凶徒以往都会选择不同的屋村下手,为何今次会选在曾经犯过案的地点再次犯事?第四、凶徒犯案之前下午两点至六点期间,全港所有电台均没有播放《轻闭双眼》这首歌,他怎么要犯案?第五、在我们警方执行『伏魔行动』后的极短时间内,凶手竟再度犯罪,他不怕我们警方针对他的部署吗?第六、这次的受害人,外形和样貌跟子夜**以往选择的女性不同,她只有五呎高、蓄短发、圆脸,跟以往高挑、长头发、瓜子脸的形象迥然不同,难道,**突然改变口味?」

听过张成勇的分析,成员们都表示赞同,其中只有马君龙和彭国基没有表态。

当天晚上,张成勇和梁忠杰到最新一名受害者的家里作探访。死者的名字叫郑翠霞,二十八岁,跟母亲及姐姐住在蝴蝶村蝶x楼,就像之前提过的,这栋楼宇被子夜**作为两次作恶的舞台。

来到郑宅,张成勇按响电铃,来开门的是死者郑翠霞的姐姐郑翠云。

郑翠云曾到殓房认尸,出来后向在场的记者辱骂警方无能,这么长时间仍未能破案,凶徒逍遥法外,让他有机会杀死自己的亲生妹妹。当时郑翠云表现激动,对警方的办事不力极端气愤,同时痛斥作恶多端的子夜**。

郑翠云打开门,张梁二人向她出示*。一见是警察,郑翠云显得很不悦。

「你们警察不是一早已来过了吗?」郑翠云说:「下午鉴证科才来过,差不多带走了所有东西作为证物,什么也不放过。现在,你们又来干嘛?」

「我们想了解一下事主郑小姐的为人,所以才再来打扰。麻烦你一下,你是郑小姐的?」

「姐姐。」

「啊,郑翠云小姐对吧?」

「没错。」

「可以让我们进来谈吗?」

郑翠云不置可否,把张梁二人让进屋内,关上大门。

甫坐下,张成勇随即开始套话:「请问郑小姐在哪儿高就?」

「我在尖沙咀一间卡拉ok当公关。」

「请问令妹在哪儿高就?」

「她在港大当研究员。」

「你们姊妹俩的感情如何?」

「不算好,但也不坏,跟别家的亲生姊妹差不多。」

「令妹是不是每晚都很晚才回来?」

「也不是。只是在有研究项目的时候,她才会夜归,这个月以来,她就有工作,每晚都要凌晨四点多才回来。」

「郑小姐你本身,每晚也很夜归吗?」

「对,每晚我回来的时间都跟妹妹差不多,我的工作要做到好夜。」

「对吗?郑太太?」张成勇看着郑母,她点点头。

张成勇继续问郑翠云:「你们这么晚才回家,不怕遇上子夜**,或其他坏人吗?最近,这区可真是人人自危啊!」

「没办法,职业的关系,我跟妹妹都要晚归。就是因为这样,妹妹才会出事。」说着,郑翠云用纸巾擦擦眼角:「我们都有带电枪和防狼喷雾。可是──」

「可是,令妹仍然出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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