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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万人迷
1
没有了凌采,我仿佛一下子没有了人生目标。
虽然如此,我总算重新振作起来。没有了爱人,可能短时间内会感到失落,日子久了,还不是一如往昔地过?
中四这一年,日子应该会过得更充实吧,中四和中六学生在学校里,应是最活跃的一群。中五的同学要应付会考,中七的同学要应付高考,两个最高级别都要面对重要的公开试,只专心一致读书,无暇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至于中四和中六,由于是高年级生,思想比较成熟,又暂时无须应付公开考试,读书压力相对较轻,因此,校园里都以他们最为活跃。
今年中四,我仍然参加篮球队、电脑学会和话剧社三项课外活动,前两者都是由中一玩到现在,至于话剧社,那是上年才参加的,最大目的是为了亲近凌采,可惜,她已经走了,或许以后再不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这让我感到唏嘘,感到无奈。亦由于这个原因,及后我不常列席话剧社,只是一个挂名的社员。
篮球方面,我终于加入了校队,是由于身体发育长高了,身为中四生,球龄也高了,入队的申请终被接纳,我正式成为校队一员。篮球校队里的都是中四和中六生,很少其他级别的学生,中五和中七学生一个也没有,而当中又以中六学生作为球队骨干,正选之中只有一个中四生,那人就是莫剑秋,我则仍然是后备的射手后卫。
说起莫剑秋,纵然大多数男生都看他不顺眼,可他却真的很有能力,很有才华,可说是文武双全。他不仅学业成绩好,在课外活动及体育运动方面,也很出色,简直可以用「出类拔萃」来形容。也许上天真的不公平,不但赐予莫剑秋头脑,还赐给他才华,赐给他长相。就像前文描述的那样,莫剑秋的样子俊秀,身材挺拔,更有很高的智商,尽管未曾听他提起过,可是校内的人普遍认为他有150的智商(iq)。可惜,他的情绪智商(eq)却不见得怎么高,天生的性格使然,莫剑秋总爱卖弄才华,夸耀能力,更时常奚落别人,嘲讽别人,很多男生都不喜欢他,认为他自高自大,不可一世,见他前面憎他后面。在人缘和同性.交际方面,莫剑秋显然非常失败,纵使他的智商高,可惜他的情绪智商低,人们都说「聪明反被聪明误」,将来他是必定要吃大亏的。
莫剑秋从中一至中三都跟我同班,升中四我们都选修理科,但不同班,我校中四至中七没有分精英班和普通班。莫剑秋也和我一样参加篮球队和电脑学会,虽说相处了已有一段时间,我跟他从来就没有多少话题;而他也不爱和我说话,我俩一直形同陌路,白头如新。
我的其中一项课外活动,是电脑学会,我从小一已开始接触电脑,家里也有台私人电脑,我对它们自问已算内行,不但懂设计网页,还懂一些简单的编程,如weaver来得专业,现在大多数的网页设计公司都是用它们的啊。」
说罢,莫剑秋用另一台电脑,示范用flash和dreaeaver制作网页动画,效果果真胜一筹。
「就到这里为止,免得给你们偷师,吃免费餐。」语毕,莫剑秋脸上透着不屑的冷笑,「喂!你们快来看!有人还用古老落后的方法去做网页。」然后霍然而去,其他人都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但一刻后又全都只埋首在本身的萤幕上。
身边的甄向荣恨恨地说:「也不知这家伙是来参加活动,还是来揶揄人的?」说着很不悦地回到刚才我们的电脑旁,继续完成手头上被认为是「古老」和「落后」的网页制作。就在我刚想安慰他几句的时候,却模糊地听见他口中念念有词:「一定给那厮好看……」
2
终于来到班际篮球比赛的日子,总算是我发挥实力的时候了。现在我已拥有176公分的身高,与当年那个只有160公分的我,已不可同日而语。不单止身体长高了,我的技术也更进步,完全可以独当一面。篮球在我的控制下,绝对能做出好的攻势。
我们班参加比赛的人一共有八个,除了正选上场的五个人之外,还有三个后备。我是必然正选的射手后卫,中锋是拥有186公分的谭柏文。他不仅身材高大,有能力「入樽」(灌篮),技术也很全面,不单止能自己上篮得分,传球和控球的技术也很到家。学校篮球队里有消息传谭柏文将会是下届队长,足见其实力超班,我能与他在同一队一起比赛,也感到光荣,而且还有其他的队友配合,我想,这次班际冠军是十拿九稳。
果然,我们班进行了两场比赛,很快地淘汰了对手,进入决赛的,是我们中四戊班和隔壁的中四丁班,两班同是理科学生,没有精英班的区别。
之前的两仗,我跟谭柏文都表现出色,两人合共拿了总分的三分二,算是有所交代。而今天,对手是由莫剑秋带领的中四丁班,他司职大前锋,之前的两场比赛都交出三双的成绩──即入球、篮板和助攻都达双位数──表现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