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三十度(一)(1 / 2)

日升日落。

时间总是这么规律的走着。

一天二十四小时。

一成不变。

永远不变。

这几天顾远哪里都没去,每天留在家里陪着吴琴。

杨胖子也没有打电话联系他。

一连在家里呆了五天,顾远闲不住了,这和以往快节奏的生活完全相反。

顾远打算在这座久违的城市里走走,顺便看看哪个地段的办公楼适合,他要重新组建一家公司了。

这座城市的变化挺大。

很多曾经熟悉的地方,顾远都认不出来了。

逛了三个多小时。

想找个地方坐一会。

“顾远?”一道略带疑惑的声音传入耳朵里。

顾远驻足。

一名和他年龄相仿的女子,进入了的他的视线里。

女子挽着一名男子的手臂,长相只能说一般,很普通,是那种丢在人海里根本找不出来的类型。

顾远在看到这名女子后,他的瞳孔微微一缩。

许晴。

林梦珊大学时代最好的闺蜜之一,两人当初同住一个宿舍。

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种巧合。

现在顾远就遇到了其中一种,在这座自己长大的城市里,遇到了曾经大学时代的熟人。

许晴拉着身旁的男子走到了顾远面前,她眼眸中带着轻视:“怎么着?当年大学时代的风云人物不认识我这个小角色了?”

顾远神色恢复:“许晴,好巧。”

面对平淡的顾远,许晴心中怒火慢慢浮现:“是好巧,但我根本不想遇到你,当年不声不响从所有大学时代的朋友面前消失,你以为这样很酷吗?天才就是天才啊!做什么事情都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

“梦珊当年会看上你,真是瞎了眼睛。”

顾远只是沉默。

或许此刻他只有沉默了。

他的确是一个混蛋,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当年的离开或许是年轻气盛,受不了那位百亿企业家的轻蔑。

因为一时冲动做出选择之后,想回头也不能够回了,应该是自尊心在作祟吧!

既然离开了,那么等相见之时,他要将最完美的自己展现给林梦珊。

“你是我们当年学校里的顾远?那个所有女生心中爱慕的人?”许晴身旁的男子开口了。

“我叫周文乐,比你们大一届,当年在学校里,顾远这个名字几乎每天都会听到。”

“我现在是许晴的未婚夫。”

周文乐的态度还算友好,礼节性的对顾远伸出手。

许晴拉回了周文乐伸出去的手:“和混蛋握手,你也会变成混蛋的。”

周文乐尴尬的笑了笑。

顾远好像不在意:“许晴,那我先走了,有空再聚。”

“顾远,你的傲气倒是收敛了不少,居然能够容忍我三番两次叫你混蛋了,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坐着喝点东西?我们也算是老同学了,当年我在梦珊面前没有少说你好话。”许晴脸色生硬的说。

顾远停顿了一秒后:“好。”

找了一个喝下午茶的地方。

许晴和顾远面对面的坐着。

周文乐安静的坐在许晴身旁,看得出他也不是一个擅长说话的人。

点了三杯茶饮。

热气从杯子里升腾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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