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程咬金的长子,喜欢军伍生涯,甚至从小就想着骑着马,率领一支军队和敌人在辽阔的原野上进行大战。自己穿着明光铠,用手中的马槊将一个个的敌人挑于马下,这样的想法一直在这个少年的脑子里盘旋着,结果上战场了却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一个熊一样的护卫保护自己,那还拼杀个屁啊。
“伟哥,这可不行啊,我可是来战场上杀敌的,而不是来拖后腿的,而且我的武艺很强的,很能打的好不!”程处默在抗议。
“记住了,保护好程处默,否则提头来见!”刘仪伟没有一点点的松口的迹象,这家伙就是好战,所以才要让熊大看好一点,出了一点事儿程咬金都会发疯。除非他在战场上真的展现出可以自保的力量,否则下一次刘仪伟觉得把他放在后勤方面负责接应才是最好的。
这是刘仪伟太过小心了,程处默年纪才十三岁,虽然长得三大五粗的,可是究竟有多大的能耐,谁也说不准,小心无大错,要是程处默出了点事儿,那么自己这些人杀掉再多的突厥人,也算彻底的输了。
“我不管,我要上战场,杀突厥狼崽子!”程处默提着手中的马槊,然后这样说道。
“可以,战场上不要远离我和熊大,记住了!”刘仪伟知道说也没有用,这个年纪的孩子你越是不让他做什么他越是要去做。
之所以这么交代,是因为刚才斥候来报,在前方有一个突厥人的小部落存在,这个部落人不多,只有三五百人的样子,刘仪伟把这个部落当成了进入草原之后的第一个目标,先见见血,算是真正行动之前热热身。
“准备好了没有,现在我们要开始第一次抢劫了,记住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黑风盗,专门杀人抢劫的!”刘仪伟说着就直接掏出了一块麻布把脸遮了起来。
其余的人也全都是这样的打扮,用麻布遮住了脸面,他们手里的武器也堪称是简谱,因为在离开的时候没有人提供武器铠甲,现在他们的武器都是自己做的。
看下来的木棒上面绑了一个扁平的铁块,边缘磨刀石上面开了锋就算是一把长枪了。这样的武器在这一支骑着战马的人群手中显得格外的寒掺。所以他们挑选了这样的一个小部落将自己先武装起来。
一群人骑着马,然后就朝着前方飞速的疾驰而去,马蹄踩在草原上声音轻不可闻,就像是一阵阵的风吹过草原发出的沙沙声一样,不注意根本听不出来。
他们这一次打的是突袭,要的就是敌人措不及防的时候才能够取得足够的战果,他们现在没有铠甲,武器也不好,战斗力并不是很强大,所以才会这样做。
战马飞驰,一行人在马背上随着战马的步伐不断地轻轻起伏,这些人骑术都是非常的高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