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连升三级,一群混蛋(1 / 2)

秦昊对童贯的印象虽然一直不好,但不得不说,童贯的眼光还是非常独到的,这雁翎圈金甲,自己原打算就是要送给虎子的。

虽然这盔甲是虎子在战场上缴获的,但童贯既然说要送,那自己就暂时承他个人情,毕竟要童贯这样的人物,天天顶着自己的恩在朝堂行走,于他于己都不大好。

在对童贯表示感激之情后,便让虎子将盔甲清洗干净后收好,其他的话也没有多说,毕竟有童贯跟张叔夜这两个朝廷大员在此,必要的分寸还是有的。

童贯在奖赏完虎子后,心里稍微好受一点,随后便对张叔夜道:“嵇仲兄这次协助秦昊,尽灭梁山来寇,实在忠勇可嘉,回朝之后,定向官家奏明,论功嘉赏!”

张叔夜则非常谦逊地道:“下官身为海州知府,保地方平安,本是份内之事,谈不上功劳!”

童贯摆摆手,示意张叔夜不必谦虚,有功便是功,有过便是过,他童贯领兵多年,赏罚分明他还是有些分数的。

至于秦昊的安排,童贯没有说,因为到目前为止,他都没搞明白眼前这个少年追求的是什么,以他练达多年的人情事故,总觉得眼前这个少年,身上有种不为人知的东西。

朝廷数万大军都没打掉的梁山,他带着二十来个人,就敢向梁山叫阵,难道他就没有想过,如果东平府的袁胜非再强硬那么一点点,不让他们在东平府落脚。

以他们眼前的这些人,如果驻扎在城外,失却城墙的依托,以及东平府的兵马后盾,就算人人是杨再兴,恐怕也会被梁山马踏成泥。

兵法上讲,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他们第一次到梁山,利用梁山的轻敌,抓捕他们的重要人物,这还说得过去。

自己也是熟读兵书的人,像秦昊这种,在人员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还敢拿自己当诱饵,吸引梁山的注意力,再分兵而出,烧掉梁山的粮草。

这个,那就不是行为大胆,而是非常的大胆了,君子不处危地,他却主动将自己处在旋涡的风口浪尖,这种做法纯粹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搏。

纵观古今兵书,纵观古今战例,还没有那个将军敢如此行险着的,他自己不怕到也罢了,还有跟着他的这帮人,难道就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九死一生?难道他们真的不怕死?

至于后面,他将祸水引向海州,利用张叔夜来消灭梁山的来犯之敌,这种借刀杀人的计策虽说也算高明,却不令人费解,毕竟在这儿,他借了张叔夜的刀,借了张叔夜的势。

当初赵良嗣在书信中陈情此子的情况时,还认为他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让他误打误撞而已,如今看来,这家伙的确是有如神助。

因此,对眼前的这个秦昊,他还有太多的事情要思量,在没有权衡好利害得失之前,保持现状,那就是最好的选择。

沉吟半晌之后,这才问道:“秦昊,自打你到东平府以来,跟梁山的三次交锋,其中有两次,算得上全胜,惟一失利的那次,还是梁山拿老百姓做人质,逼你就范。”

秦昊见童贯旧事重提,想起那天的场景,嘴角便不自觉地抽缩,刚想辩解两句,童贯伸举手制止他的说话,而是接着他的话,继续说道:

“过去的胜负,咱也不提,老夫就是想问你,你手头的兵马除你自己带来的这二十来个人外,还有就是马扩在东平府的人马,你如何才能用这数千兵马吃掉梁山的上万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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