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接下来该怎么办?”
邓加尔问道。
路边,几个人坐下来。
“是啊,死老头,你看咋整?”
“殿下,请允许老臣出战,把加丹城夺回。”
“噗……老头,你逗我的么?就凭你一个人?”
“臭小子,别老头老头的,我跟随瓦格纳先王打过的仗,比你吃过的米还多。”
“就算你牛逼,也干不过一整座城的军队吧。”
“非也,如此短的时间,加丹易主毫无波折,城内想必有很多忠于达尔斯的军民,如果稍加号召,必能站到我们这里。”
“那个……邓肯公爵……”
“嗯?邓加尔爵士有何建议?”
噗……爵士?这个雀斑闷骚死正太,居然是爵士?
“眼下大局是公主能够回国都顺利继位,所以……我们还是避开纷争比较好。只是,我们目前的补给已经严重不足,所以我建议我们进城,同时也可以收集一下情报。”
这个雀斑闷骚死正太,居然还是有点智商的。
“死小孩讲的有道理,我同意。”
“可是我们一身达尔斯盔甲,恐怕进不了城吧。”
“你真是猪脑子啊死老头,你就不会乔装一下吗?”
“老夫一直盔甲在身,即便是里服,也是制式军服,并没有携带其他衣物。”
“这还不难,城外那个小村落,花点钱就能买到衣服了。”
“倒是邓加尔这个小正太,嘿嘿……”
我一脸奸笑。
就这样,我继续穿着法师袍,奥菲莉亚换上了常服,邓肯变成了农民伯伯。
邓加尔则在我巧言令色,威逼利诱之下,穿上了民妇麻裙,俨然成为奥菲莉亚的贴身丫鬟。
尽管如此,还是遭到了卫兵的盘问。
“你们几个,下马检查。”
“我说小哥,我是年年来这里的老王啊,做特产生意的那个,你记不起来啦。”
“什么老王老李的,赶紧下来!”
“哇小哥,仔细一看,真倒觉得你英武俊朗,肯定有很多姑娘喜欢你嘛,你看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行个方便,放我们过去嘛。”
我下来拍了拍卫兵的肩膀,朝他挤了挤眉毛笑道。
“不行,上面有令,最近严查,如果发现和老骑士在一起的年轻女孩,立刻抓捕。”
我回头看了看,死老头虽然低头不语,但粗大的手已经摸着行囊之下的剑柄了。
不行,万一被他们发现武器的话,逃都没法逃。
“别这样嘛,小哥,你今年多大啦,我看你眉宇之间藏着一股英雄之气,将来必成大器。”
“哪里哪里……”
“这样吧,我家小姐的丫鬟仰慕小哥已久,要是小哥不嫌弃,就收下她吧……”
我指了指邓加尔,想不到死正太穿着女装,还真有几分女人味,两眼瞪大看着我,一脸羞红。
“是吗?我来看看。”小哥一脸陶醉,向死正太走去。
就是现在,我赶紧掏出小抄。
妈的,都怪我以前东抄抄西抄抄,积累了几十页的小抄已经十分凌乱无序,翻来翻去,就是找不到适合的法术。
有了,催眠术!--使敌人单体或者一支部队在一定时间内受我方控制。
一边照着小抄上的要领比划起来,一边念起咒语:
万能的守序之王啊,通晓人心的伟大君主,
依最初之约定,将汝化为吾,将吾化为汝。
“喂,你神神叨叨地干什么呢?”小哥回过头来
“别吵!让我念完哈。”
妈的,被打断了,只能再来一遍。
万能的守序之神啊,通晓人心的伟大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