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四海征伐 第二十一章 帝国盛世(1 / 2)

帝国盛世

华夏十八年一月,刘协决心采用中央太学府三派学者共同制定的新历法,定回归年为365.242日,分十二月与四季,每季九十一日,季初月为三十一日,后两月各三十日,每年末余一日,称三尊祭日,又为元始日。延古法日、月、火、水、木、金、土七曜之说,仍定一周为七日,周而复始,新历每季度第一日为日曜日,日耀日、月曜日为法定节日,全国各镇各地举行商市,大城则行盛市。

由于京都理工学府(原襄阳理工学府)一直每日十二辰,每辰两时共计二十四时,每时四刻,每刻十五度。

大汉几乎所有的天者都已经默认回归年周期为365.2424天,虽然一些更尖端的学者认为365.242天仍然不是最准确的数字,更准确的数字应该再365.2426到365.2422之间但中央太学府的几大数学家和天者计算的数据也只能达到这个水准,在向下演算之后,中央帝国学府(原襄阳学府,原计划改为天京学府,后因襄阳学府对大汉贡献最多,改为中央帝国学府)、天京学府(原长江学府主要学术力量)、京都理工学府、南京学府这四大学府各自给出的答案都不同,所以出于稳妥的考虑,刘协最终还是采用了365.242日。新历法定为国历,制定角度更多从工商两业出发。为了照顾农业,保留传统二十四节气:春季的立春、雨水、惊蛮、春分、清明、谷雨;夏季地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秋季的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季的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独立定农历,仍把一年分为四季,每季分为孟、仲、幼三个月,以立春那天为孟春月的首日。以节气定月,把闰月完全去掉。即使有两小相并的情况,也不过一年中出现一次。至于月亮地圆缺,为着其它需要。只在历书上注明朔、望,作为一般内容。

在每年周期上,国农两历相合,但两历照顾面各不相同,工商求稳,便于统计,农求节气,且三尊祭日在农历中也无法体现,故并不整合为一历,两历同行。中央太学府每四年一汇编,制定标准历书发放各地商社,由商社统一印发,商社每印一份,交付中央太学府六文钱。

新历法在制定之后,交由治略府讨论时遇到了非常大的阻力,自春秋战国以来,大汉就发展了一种月令思想,认为只有在某个特定的月份里才能进行某种生产、政治或宗教活动。如果违背了这个秩序就会受到上苍惩罚。这种思想反映了农业社会受自然条件支配的实质。

西汉高祖以后,月令逐渐定型下来,受到大汉历代帝王和王公大士地重视。其实严格说来,农业生产活动的日期主要根据气候变化来进行安排,而气候变化的基本因素是地球围绕太阳的运动,它表现为节气。大汉自古一贯是阴阳历并用的,因此在历法存在一个根本问题,就是阴阳历之间的调合问题。月绕地的运转周期为29.530588天,而大汉几乎所有的天者都已经默认回归年周期为365.242天。这两个数互除不尽。这样,以十二个月来配合二十四节气的阴阳合历主始终存在矛盾。虽然很早就采用了闰月的办法来进行调整,但是历日与节气脱节地现象还是时有发生。

故此,在大汉帝国的国历和农历的设置上,刘洪、吴范、王藩等大汉最顶端的天者都认为在不考虑祖法和祭祀的情况下,那就没有必要采用月历。月历只是农业落后和天文落后的象征。与二十四节气并无关联。

刘协也有心破除月历,使两历为工农商三业服务。而不是为了祭祀服务。

面对治略府和各地名士的批评和上谏,刘协据理相争,一一辩驳,有士欲死谏者,一律送棺材,邴原刚从辽州调回天京,马上参加到这场大谏之中,他去找管宁、陈群一起上谏,管宁早就得到刘协密诏,知道皇帝是铁心要行此事,不愿碰壁,干脆闭门不见。

陈群、荀等人深悉刘协向来是要么不做,但凡出声,只要他们两人不说话,便是谏者千万也难挡其改革之心,且新历虽不合祖法,与国与民也是大有利处,故各自掩门谢客。

胡昭、张昭虽有心劝阻,但心中帝国中大臣武将中,能劝动刘协的也只有陈群、荀、贾诩、郭嘉四人,贾诩和郭嘉虽是幕僚参事,但向来都是中庸之辈,素来远离这种强谏死谏之事,如今陈群、荀也闭门不见,两人知道其它人便是说破喉咙也肯定无济于事,干脆以督政之名,一同离开天京城,结伴前往兴州视察。

到了三月,众人见谏也用,收到棺材的几位大士,有地悬梁自尽,有的偷偷离开天京城,再也不见踪迹。

刘协也不去寻他们,对自尽者追封虚侯,厚葬安置,对其子女各自安顿周到,正式下诏五月初七正式采用新历,由于帝国立华夏年后十八年内,旧历与新历之间存在一日偏差,故定五月七日为五月八日,从五月六日到五月八日之间省去五月九日。

在国农双历推出前,治略府也提前完成帝国新度量衡的统一,对南骊、鲜卑、兴州、辽州、西域、泰州、安州、蜀州都进行了统一,内陆各州也执行新的度量衡,新度量衡的设立是以数学发展为基础的,期间也经历了几次讨论。但引发地风波并不大,正式废除了十六进制,全国统一采用十进制,由于考虑民间测量的方便,仍然保持了步和里的测算。改动最大地就是斤改为十两一斤,原斤的重量不变,两级单位重量上提。

全国统一亩制,以汉亩(约合现在0.3亩)为帝国正式田地统计单位。废除大亩制,同时确定农民每户农用地面积不得小于三十汉亩,平均不得小于三十六汉亩,做为各地主要县令主要考核指标。

随着帝国统计工作日益成熟,中央治略府也建立了自己地治略统计司,全年财政和行业统计速度比往年加快,在三月底,治略府就向中央皇庭提交了华夏十七年的全年总赋税和治略呈报。

经过多年的北方治理开发和泰、安、兴、辽四地的开发,全国可耕地面积扩大到了二十八亿三千八百万汉亩,根据这个数字。大汉帝国经过三十年地治理,全国农用地面积已经达到了八亿五千一百万亩左右,这个面积和实际大汉可耕地面结还有很大差距,刘协觉得自己没有记错地话,清朝鼎盛时期的农耕用地约为十一亿亩,但考虑清朝并没有安、泰两州,大汉按理还应该有六亿亩以上地耕地可以开发,毕竟一个泰州的实际耕地面积就相当于荆扬两州之和还多啊。

大汉目前拥有农户两千九百万,从军者两百四十万。其中驻兵务农者一百余万,商军另有四十万余,禁军、汉军约合百万人,从畜牧者两百一十余万人,余者三百四十余万,多从商、学、政、技、医、律,或为国子、预备。

帝国平均每农拥有农耕地过二十八亩,达到了九十三汉亩,这个数字是很高的。恐怕中国历史上历代都很难达到这个数字,造成这个局面主要是大汉帝国大量农场的存在,各地农场主大量采用马耕和奴工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帝国内凡是较为富裕的农户家中多有一两名青壮奴工协助生产,此外商社一百八十万雇工中,也大多在农忙时节抽调进入参与农耕。国内很多耕地面积达到千汉亩的农场。经常只有一户大农户。有耕马十余匹,奴工过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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