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男人一直跟在目标的身边,他肯定没有下手机会了,现在他只想等到目标走进市政府大门,就立马收拾家伙走人。他几乎可以肯定,心中的危险感并非自己过敏,至少是有人正朝他的位置靠近。
目标走上了第十级台阶,突然停了下来,和身边的人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转过身来,像是要对记者说什么话。十来个记者立即围了上去,以抢拍露底照的架势和力量,把警察和高个子男人一下子挤了出去。
机会在这一瞬间出现!
站在高出两个台阶的地方的目标,胸部以上的位置完全暴露在瞄准镜前。
这是他等待已久的机会。
准星很快锁定了目标,三百米的距离使他舍弃了杀手最爱的头部,转而瞄准最保险的心脏部位。
理论上来说,目标头部的延脑位置是最佳的弹着点,这是人体生理功能中枢,一旦延脑受损,目标呼吸、心跳功能就会立即丧失,即刻毙命。
但延脑小得可怜,仅仅只有三厘米大小,在三百米外瞄准一个三厘米的目标,就算是有瞄准镜,恐怕也难以完成。而心脏就要大得多,而且宽大的胸部总是让人感觉容易瞄准,哪怕并非胸部的每一个部位都能致命。
瞄准心脏的部位,食指轻轻扣下扳机。第一道扳机扣到底,目标刚刚开始讲话。被记者挤开的警察和高个子正在奋力拉开记者,想回到目标的身边。尤其是那个高个子男人,表情冷酷,动作粗暴,一手拎起一个记者的衣领,将两人倒拖出来。
他当然不会让高个子在他的子弹到达之前回到目标的身边,缓缓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尽量使自己保持完全的静止,食指慢慢用力,扣下第二道扳机。
就像是专门为了配合他的行动一样,左边的小学几乎在同一时刻响起了上课铃声,突然而至的铃声刚好掩盖了枪声。这是他事先没有料到的完美时刻。
他像一尊石像一样,保持着射击的姿势,纹丝不动。在子弹没有射出枪口之前,任何一点细微的动作都可能让子弹改变弹道,从而偏离目标。
扣动扳机的震动还没有传到枪身毫米的子弹已经穿过六百六十毫米长的枪管,从枪口呼啸而出,在烈日下只闪耀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他从瞄准镜里看到目标轰然朝后倒下,而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的记者都愣在那里。
命中目标!
他没有再多耽搁一秒,直起身来,探手盖上了瞄准镜的前盖,才将狙击枪收回,以免在收枪的时候瞄准镜反光。
那个高个子男人第一个反应过来,两道目光再次朝天台上射来,也许现了他,也许没有现,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完成任务,准备撤离了。
惊慌失措的记者也开始四处张望,想起记者手里的摄像机,他赶紧蹲了下来,将狙击枪飞快折叠好,连同掉在地上的弹壳,一起塞进了地上的吉他盒子。然后把一个事先从路边拣来的烟头丢进一个花盆里。他知道警察会找到这个烟头。
但是,就在他踢开顶住天台门的木头,刚刚打开木门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右边废弃大楼的六楼窗口,举起消声手枪,“噗噗噗”一阵轻响,三子弹朝天台飞来。
他感觉左边肩膀一麻,下意识地将上身一缩,就势向前滚去,其余的两子弹打在墙上,啪啪炸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