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一个女人(1 / 2)

放荡不羁和本色演出,两种都到了极致,那就是一种魅力,之所以我要这么说,那是因为马克子爵的拳头比我的脑袋还要大。——《马克传》(亚历克斯.盖特著)

用这样一种形象去成衣铺买一件衣服确实有待商榷,不过……马克子爵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至于围观的人,大多数都是市井间的熟妇,还有不少***场所的老手。妓女们热切的眼神在马克刀削一般的肌肉上扫射,不过很显然,她们更加在乎的应该是马克钱包里的银币。一些饥渴的女人,则是在目测着马克裤裆里那个家伙的大小。不过可以预见的是,肯定不会比毛驴白毛要来的小。

头发蓬松,满脸乌黑的灰尘,因为汗水而使得整个脸都花了,看上去像是越战的特种兵,不过这些可不是油彩。马克一脸无所谓地站在柜台前,老板目瞪口呆,马克这个混蛋的下身除了他那条坚韧的地形龙龙皮内裤,想必也没有什么遮遮掩掩的了。皮靴还剩下一只半,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他左脚的脚趾都穿出鞋头了。

好吧,这个形象其实还不错,姑且称呼为行为艺术。

“喂!我的衣服还不拿出来吗?!!”马克瞪了一眼老板,不耐烦地说道。

老板显然以为马克是哪里逃出来的野蛮人奴隶,或者本身就是从南部过来冒险的野蛮人。至于马克那一身的肌肉,再加上那比较拉风的纹身,确实很有说服力。最重要的是,老板看不出来马克还有哪个地方可以放钱。眼神打量了一下马克,从鞋子扫视到了裤裆,这才让马克气的发跳。一巴掌将柜台拍成了渣滓,然后突然从手里变出一个金币。

“妈的敢小看我!”马克本想说点狠话,但是一想不过是个普通的店老板,于是就没有了欺凌的念头,如果对方是个剑圣,恐怕早就开始对干了。

钱总是要比嘴要好说话,而且也更容易说的多。

店老板眉开眼笑地接过金币,放在嘴里狠狠地咬了一下,然后点头笑道,“是真金。”然后立刻大声地呼吼着伙计,为马克量一下身材,取出了合适的套装。毕竟属于商业区,因而这样高大的衣服照样会有。毕竟,偶尔会有北方的狂战士还有兽人来这里做生意。总是该赚的钱不能凭空让它消失。

店老板为马克端了一张椅子,至于那片碎成粉末的柜台,早就忘记了,招呼了一个人打扫了一下,反而毕恭毕敬为马克端茶倒水。还命人端上了一盆洗脸水,让马克洗洗脸。

“再帮我弄双大靴子,金币就归你了,不用找。”店老板大喜,马克给的金币,成色要高出帝国发行的许多,这是家族特制金币,一般只有老牌家族内部流通才会使用。

老板到底是在帝都混迹的,一眼就判断出马克是老牌家族的人。更何况,这种嚣张的样子,岂不是那种大人的威风?于是为了这一个金币,差不多抵得上他半个月的利润了。

马克当然以为自己很有钱,但是性格毛躁的他,似乎忘记了,阿尔弗雷德说玛莎拉蒂家族富可敌国的时候,那种犹豫的眼神,似乎什么事儿欲言又止。

而马克似乎没有问,于是老管家也就没有说。

不过有钱总归是对的,不然怎么可能拿出三十万启动资金让马克在北方建什么呼啸山庄。不但还冒着被盗贼团砍的风险,还要防着两家大杂碎对自己下手。

所以说,凭着自己的喜好办事情,有时候真的让手下的人很无奈。

马克对这镜子梳理了一下头发,感觉没什么之后,才若无其事地走出了成衣铺,而刚才被马克蹂躏过的地方,则是现在城防军才赶过来。马克冷汗了一下,赶紧溜走,好在他破坏的地方属于富人区,若是贫民区,恐怕这个禽兽也不忍心。

马克低头思索着为什么那个长耳朵精灵要来找自己麻烦,看样子似乎自己得罪了精灵啊。不过……老子得罪他们什么了呢?我没有爆他们菊花啊?马克心中邪恶地想道。然后表里如一地脸上浮现出了一种十分下贱的笑容。

这个败类。

“马克子爵,马克子爵。”马克在西区正踱着步子想些事情,骤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立刻来了精神,四处打量了一下,然后发现居然不着不落地来到了一个歌剧院的门口。而剧院的二楼上,一个女人正朝着他挥舞着胳膊,嗯,其实那个女人手里还捏着一条丝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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