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惮于放弃今生,从而得到最完整的永世。——《大事记》(亚历克斯.盖特著)
已经被驱逐出部落的野蛮人亚罕或许一生也想不到,他的一个大胆尝试,不但改变了自己的境遇,也改变了更多人。当然,在此之前,他只是为了吃一顿正常的饱饭,最好请他吃饭的人还不会觉得他讨厌。
“大、大人!”马克正靠在弄堂里的墙壁吞云吐雾,强劲的迷幻雪茄刺激着他的精神力,舒爽地哈哈一笑,烟头被他随手一弹,落入水沟,滋的一声没入了水沟中。正要离开的时候,一个块头快要赶上洛克的家伙站在了弄堂的口子上,一脸期冀地望着马克,干裂的嘴唇噏动了一下,喊了一下马克。
马克打量了一下这个家伙,强壮的身躯,兽皮当衣服,完整的一把重剑单手握着,一条红色的头巾缠在额头上,皮肤是棕褐色,英挺的鼻子看上去很有精神,如果不是这身装扮太寒酸,换上一身卡其亚骑士套装,绝对要让那些自诩英俊的荣誉骑士羞愧的去死。
是个很英俊的野蛮人,同时带有南方的剽悍气息,野性,但是很真诚。
马克有着两年的丛林生涯,同时有着不知道多少年的格斗经历,这样的人,他见过。但是,这样的场合,马克只是很平静地说道,“有什么事儿吗?”
“大,大人!我,我能不能成为您的追随者?”生活的窘迫让亚罕这位希伯来的勇士不得不低头,被逐出部落的时候,他就打定主意,要出人头地,要让族里的老家伙们知道,他亚罕无论到什么地方,都是勇士!佣兵,赏金猎人,强盗,他都干过,但是,生活依然窘迫,并且官方的治安大队已经注意到了他。如果再不收手,他一定会被被捕。
事实上,这个家伙的确让人觉得诡异,他曾经打劫了一个富有的商人,那个商人有一百个金币,但是这个家伙仅仅是拿了两个银币加二十个铜板。金币一个都没有拿,这是他一天的口粮!
马克站着仿佛在思考,低头看了一下亚罕的重剑,又看了看他胳膊和裸露躯干上的伤疤,于是抬头问道,“那里有那么多的魔法师,为什么你会找我?”马克伸出大拇指,指了指魔法师公会那群还在那里惊愕的魔法师们。
亚罕吞了口口水,然后有些难为情地说道,“我,我胃口很大……”的确,一个胃口很大的追随者,的确会给魔法师带来不小的负担。魔法师在作战的时候的确需要追随者的近身保护,这样才能发挥魔法师远程攻击的威力。所以,性价比高的追随者,往往能够体现出一个魔法师的水准,侧面反映出一个魔法师的地位。
马克于是了然,他有些不明白这个看上去并不弱的野蛮人怎么会混的这么惨,满脸的黑污,一双蓝色的眼睛正盯着马克,那种期盼目光倒是骗不了人。
马克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事实上,他浪迹世界的事情,又何尝没有过这样糟糕的经历,只是,那些事情根本就不屑于去回忆罢了。
“南方人?”马克问道。
“希伯来部族的,我叫亚罕,亚罕.希伯来,我是个战士,我很勇敢!”亚罕举着胳膊,炫着肌肉,但是看了马克那一身肌肉,马上脸色垮了下去……“嗯,其实也不是那么勇敢……”野蛮人的词汇并不多,但是他们很耿直,因为耿直,所以一直不服帝国统治,时而收服时而叛乱,所以整个南方,倒也显现不出太多的帝国气息。
马克撇撇嘴,说道,“要对自己有信心。”说出这句话,马克自己也觉得惊讶,这样的话,他忘记什么时候还对别人说过了。自从老头子死后,似乎他从来就是以强力的姿态出现,对于看得顺眼的人,才会露出好态度。转念一想,却又忽然明白,这不过是对亚罕的同情,或者说,是同病相怜。
有句老话说得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当年他糟糕的时候,何尝不是内心急切,恨不得天上掉下一块大饼好填饱肚子。那样的感觉……似乎就在昨天一般。马克眼神难得温和了一下,忽然从手里变出一个金币,“去换一身衣服吧,认识玛莎拉蒂子爵府的话,自己前往那里报道吧。”说完,马克转身离开,手指一弹,一枚金币飞上天空,亚罕愣神了一下,出手接住了金币。
盯着金币许久,亚罕才反应过来,大叫道:“多谢!多谢大人!多谢大人……”说完,野蛮人勇士转身冲进了一家成衣店,他得买一身衣裳,然后找个地方洗个澡!今天真是太幸运了!
哼!马克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一个只有他自己才会明白的笑容:所谓英雄,磨砺苦难方能成就大器……
他喜欢给人以机会,却从来不去刻意地改变什么。机会这样的东西,失去或者得到,本没有太多的区别,有时候,失去机会并非就是坏事,而得到,未必就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