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大胜过后受尊敬(1 / 2)

当某人带着大胜而归的消息得意洋洋地鼻孔朝天,那数万斯巴达人都是目瞪口呆,眼珠子落了一地,实在是难以置信,这种混账方式居然能够将妖精给打败。我的天哪……

发出这种感慨的不仅仅是普通的斯巴达人,那些被圈禁起来研究斯巴达人历史的长老们更是无话可说。原本还指望着趁这个机会将马克给干掉,但是现在看上去,这个帝国远道而来的王中王陛下,有着难以置信的好运气。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真的是好运气吗?

并非是斯巴达人不够英勇善战,只能说,妖精在远东帝国的眼中,不过是比普通农夫好不了多少的武装力量。甚至,有时候边防军都是用这种武装力量来演戏和练兵的。

斯巴达人现在分崩离析,又没有统一的号令,除了六大部落的长老掌权,其余的小部落根本没有发言权,当然,如果六个部落的长老卫戍力量全部聚集在一起……那么某人的胡闹也会在几天前就到此为止。不过贱人之所以能够每每获得先机,并非似乎他掌握了什么奇怪的大预言术,而是因为他从来不按常理出牌。

如果硬要给马克伯爵的行为加上一个形容,那么有个词语非常适合:出乎意料!

没错儿,正是出乎意料。

人们和他对决的时候,总是会因为他粗犷外貌,莽撞的行为,低俗的语言,从而丧失正常的判断。而他一次又一次在公众面前展露他的陋习和恶劣行径,于是又让敌人们落入一个视觉怪圈,并且影响内心的平衡。他们常常会这么想:这么一个粗俗低贱地土包子,我会不如他?

好吧,凡是这样的想的人……

答案其实很简单,那些家伙都去见至高神了,剩下的,要么匍匐在他的脚下,要么。在阴暗的角落地舔舐着伤口。

但是,并非所有这样的人都可以成功,他们必须要具备一样性质才能获得成就。那就是---领袖气质!

这无关乎上天地安排还是什么的,这种人,只能说,往往在环境中应运而生。马克的沧桑感。孤独感。雄浑的力量。霸气十足的男人行为,深深地吸引了那些流浪的勇士。这些勇士本身单独一个。或许不能影响任何一个方面,但是当成千上百这样地人跟随着三叉戟大旗,这样地力量,震古烁今。

伯利亚人,恒罗斯人,这种陆地强国地军队,在血腥的将军bt刀下。成为了永恒地叹息。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出现这样的人物。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是,不管怎么说。任何一个史学家在编撰他们的著作时候,都会提到那么一句:他或许不是最英勇善战的人,他或许不是最聪明智慧的人,但是,那些英雄和智者,都会紧随其后……

“要学会画一个大大的烧饼,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你得根据每个人口味来。”马克点着头,朝周围地斯巴达人自言自语道。

而这种呓语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习以为常地希伯来勇士亚罕正拿着头盔当碗在井口中舀了一盔的井水,然后张开大口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我喜欢葱油味儿地。”亚罕从井水中抬起脑袋,然后对马克说道。

“所以你跟着我总能吃饱肚子。”马克拍着希伯来勇士的宽厚肩膀,微笑着说道。

说起来,这个蛮牛一样的壮汉,当初在魔法公会的大厅外面,还十分紧张地希望哪个魔法师大人看上他,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他选择马克,是选对了。而很不巧,马克对那些衣着华丽的骑士扈从一点儿兴趣都没有。

“斯巴达人!”瓦希尼站在麦田的一头,大声喊了起来,那些小部落的斯巴达人头上缠绕着亚麻布,圆盾上面刻着蛮牛,很显然,他们的图腾是蛮牛。

这些人站了起来,用崇敬的目光看着头戴斯巴达王冠的马克,眼神中的炽热难以自控。你看,我王归来,大胜而至。为什么我们对妖精的作战屡屡败退,因为我王迟迟不见。现在,王者归来,我们必胜!

“啊呼----”

战士们高举手中的长矛,古铜色的肌肉层层叠叠,雄性的美感让人感慨。

“打扫战场!”瓦希尼越来越有将军的风度和气质,举手投足间都是岩石洛克一样的做派,而很显然,斯巴达人正朝着兽人将军的那个方向努力。他知道,要做一个将军,首先要做一个气度非凡的勇士。

伊萨卡人沾沾自喜,他们自我吹嘘着:我们可是不伤一兵一卒就战胜了草原精灵……

见鬼,这些娘们儿一样的男人可真是脸皮厚实极了。

不过……如果在某人的手下干活还学不会这一优点,那才是活见鬼。

援兵稍作休整,留下了伤员,马克就带着人整装待发,重新返回六大部落聚集区。而已经得知大胜的部落聚集区,此时来了更多的周边部落斯巴达人,当然,还有他们的勇士和代表。

这些人用恭敬的眼神凝视着前方,两边金黄的麦田边上摆满了上贡的粮食和珠宝。他们将最美丽的姑娘贡献给重新出现的斯巴达王,他们将最灿烂的宝石上贡给斯巴达王,他们将最珍贵的真诚和勇敢交给斯巴达王。

这里没有马匹,因为他们已经丢失了北方的产马区,但是他们坚信王中王陛下既然已经归来,那么一定会回到家乡去的。于是他们将最后的战马打扮的极为漂亮,整齐地站在聚集区的广场上。

女人和孩子们在房子顶上远望着麦田的尽头,山坳的拐角被树木挡住,迟迟不见归来地男人们。

很久了,胜利已经很久没有听说过了。

男人们一败再败,以至于带着女人和孩子。逃到了南方,什么时候才会回到富饶的北方?男人们都说快了,但是他们又向南败退了很远,直到今天,那个名声恶劣的国王陛下,终于带来了一场胜利。

“不管他是魔鬼也好,神明也罢。只要他能带来胜利,只要他能让我的男人重新获得荣耀,并且是活着获得荣耀,我愿意尊他为王。”一个妇女如此小声地喃喃说道。

而有着这种念头的女人,不止这么一个。

并非只有男人才渴望胜利,有时候。女人或许更加渴望。

因为。女人深爱着他们的男人。当看到战斗过后沮丧的男人,她们地心都要碎了。

“看!战旗!”

列奥尼达第三陛下的战旗不同于以往的国王陛下。他的旗子是那样的怪异,这是一柄奇怪的兵器,传说海王和冥王都是用这种兵器战斗,现在,三叉戟地荣耀笼罩了斯巴达人地天空。

呜呜呜----

长长地牛角号角响彻起来,尽管这只是一场小胜,但是在过去的几年中。斯巴达人连小胜都没有获得过。而现在,胜利了。

人潮涌动。四面八方赶来地斯巴达人都想看一看,这个名声恶劣的国王陛下是如何的强大。他们知道北方的帝国拥有一个无与伦比的败类贵族,他叫马克,是帝国的世袭伯爵,帝国的三巨头。现在……他来到了这里,成为了斯巴达人王。

“又是一个渴望胜利地种族。”马克低声说道。

亚罕耳朵动了一下,马克走在前面,扭头对后面地亚罕说道,“狂战士可也是这样的,好吧,至少现在看上去,狂战士要好地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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