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草原精灵的骄傲没有敌得过马克伯爵的手段,这个暴力伯爵用傲慢的姿态等候着妖精统帅的拜访,当然,如果白眼怒风不是傻逼的话,他一定会那么做。
至于双方阵营的老家伙,或许结果都是差不多的。这不是巨龙晚餐一般可有可无,要知道,正是这些老家伙的存在,反而使得战争变成了一片屠杀。草原精灵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输的连底裤都没有。而斯巴达人,则是用几乎畏惧战神一般的虔诚来歌颂他们的王。对了,就是这个家伙,来自北方的帝国伯爵,马克.d.玛莎拉蒂。
或许法瑞尔如果现在还活着,他会高兴的。因为,至少这个家族的抽风现象,并没有在他的手上终结,他拯救了一位恶魔,同时也拯救了整个家族。至于这个家族的信仰,实在是让人不敢苟同。好吧,马克是对的,这是世界,的确是谁的拳头硬,谁就可以说话。
“咦?难道说草原精灵还在期望有什么奇迹发生吗?”马克摸着下巴,他的络腮胡子已经许久没有刮,现在看上去糟糕极了。这副模样离传统斯巴达人的猛男形象,已经相去不远。
这一甩的性感胡子可不会让人觉得有多么拉风,事实上,这只能带给手下们一阵的心悸和颤抖,因为,他是强大的,暴力的,无端的,而且是恐怖的。
“大人,怒风真的会来吗?”亚罕斜眼看着一旁瑟瑟发抖的草原精灵信使,实在是让人觉得奇怪,就在几个月前,这些家伙看到斯巴达人还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可是现在,却让人不得不叹服,这些混蛋的自信是建立在欺负弱小的状况之下。
好吧,正所谓可怜之人比有可恨之处。于是这就不会让马克伯爵产生多少同情心。
说到同情心……嗯,还是那句老话,或许阿尔济街头买菠菜的大爷在他的心中也比那些王啊伯爵啊公爵啊要值钱的多。
贵族?那不过是一群更加高级地蝼蚁罢了。
至于这个操控者是否要碾死蝼蚁,这就要看猛男的心情了。
毫无疑问,现在的局面,与其说是斯巴达人和草原精灵之间的对话,倒不如说。马克在西南方向的经营和策略,达到了超乎想象的地步。
现在,该是让亚当一世小朋友头疼的时候了。当然,小朋友或许并不一定会头疼。因为西南政权地boss事实上是那个老婊子叶卡琳娜。这个贱女人在马克的心中当然已经被一百个斯巴达人猛男给叉叉圈圈,然后吊死在街头,让所有人来唾弃他。
这个世界并没有多少人让马克痛恨,如果真的有的话,那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海德里希,一个是叶卡琳娜。不过有时候,贱人其实真正憎恨地人,不是他的敌人。反而是他自己。
如果他再勤奋一点儿,那么或许他就会再强大一点儿,那么,在那一瞬间。或许他就会救了查理。而不是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帝国的皇帝死在自己的老婆手中,穿透心脏的匕首。宛如刺在马克自己的心上一般。这是一个悲剧,但是,往往偏执之人,会将这种因果关系放在自己的身上。
他不是救世主,但是,他觉得自己是个罪人。
但是,他即便是个罪人。也是罪恶到连上天也不敢审判的罪人。
哪一天马克仰天长啸。咒骂无数神明,并且逼迫他们降下所谓的神威。来惩罚于他,或许那些狗屁神明也只会瑟瑟发抖,然后假装没有看到,没有听到。
“那个家伙现在输不起啦,你得相信我地判断,这些娘娘腔可没有多少本钱和我们死磕,没错,他们看上去人多势众,可别忘了,这儿可不是帝国,这儿是物资匮乏的西南大草原,我可不觉得这些家伙能有多少实力来支撑一场超大规模的战争。”马克耸耸肩,看着草原精灵的信使,不屑地笑了笑,这笑容无比地可恶,但是有时候,更是让人觉得可怕。
可怜的家伙瑟瑟发抖,内心中恐怖被马克地狗鼻子嗅到了,他得意于自己的威势,更加喜欢闻到敌人的恐惧和憎恨。那是恶魔的精神食粮,就仿佛嫖客在妓院不是真的为了看歌剧而去,他们在乎的,是那个黄段子是否能够让他们一乐。
“嘿!这个王八蛋怎么还不出现,妈的,如果再不出现,老子就下达命令发动总攻了!”这个时侯或许才会有人发觉这个贱人所处地位置,这是茫茫一片大草原,而在高低起伏地土堆周围,绵延着无数方阵和旌旗,整齐的盔甲和兵器,后方是整整齐齐地投石车,天空中飞龙盘旋,飞艇漂浮,仿佛随时会有无数军队从飞艇中降落。
远处,草原精灵的谈判队伍缓缓前来,他们骑着并不是很好的战马,天空中的飞艇让白眼怒风恍然大悟,他突然明白过来,风神堡为何突然出现这么多斯巴达人,整整三个军团,这是何等的大手笔,但是,前方那遮天蔽日的近百飞艇,让怒风清楚地知道,对手确实有这个实力这么做。
这种能力和魄力,怒风自认做不到。
最重要的是,如果他想这么做,长老们绝对会认为这是天方夜谭,好吧,老家伙们总是不擅长冒险,而年轻人虽然缺乏经验,但是他们总是有办法,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年轻人。
不管怎么说,白眼怒风很羡慕马克的自由,当然,这种自由他一辈子都不会得到。
他应该憎恨马克,不仅仅杀死了他的弟弟红发暴风,更加屠杀了将近四万人的草原精灵,南方丛林中,那些爱好和平的草原精灵都被屠杀的干干净净,这种残酷的手段,白眼怒风依然自认做不到。
这就是差距,马克可以为了一个小小的目的,就牺牲成千上百。甚至是上万人。如果说上天给了马克一次机会,牺牲一个种族可以换来一种权利,他会毫不犹豫地牺牲那个和他根本没有任何关系的种族。
这种残忍和冷酷,早就了这个混蛋极端暴力地个性。
他是神经质的,更加是歇斯底里的疯狂。
无论是阴谋还是战斗,在马克的眼中,都是有必然的针对性。并且,他要做到最好。
比起洞察人心,如果人类超过了恶魔,那么人类就不是人类。恶魔也不是恶魔了。
指望邪恶或者善良的恶魔出现,那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们是一群灰色地生命,邪恶之时,无比邪恶;善良之时,无比善良。
马克终于看到了风神三彩众之首的白眼暴风,的确,人如其名,怒风是双眼没有瞳孔,一片白色。这种宛如牛奶的纯白。让马克很奇怪,仿佛一个人没有眼珠子一般。他还能看到物体吗?马克心中有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