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一章 :吃味了(1 / 1)

第六百七十一章:吃味了

“不可能,世界上哪里会有这样巧得出奇的事情……”李强强抑住心底下的激动,略微站起来向着远处望了过去,只看见那个提着黑塑料袋子的劫匪正嬉皮笑脸地向着那个女孩子的脸蛋儿上摸了过去,那个女孩子正竭力地往回缩着身子,同时嘴里尖叫着,拍打着他的手。偶然间侧过半张脸来,李强定睛一望,登时心头便是轰然一声大震,那不是林思蝶又是谁?

“哎哟,臭娘们,敢咬老子,老子杀了你!”那个正想非礼林思蝶的劫匪突然间痛叫了一声缩回了手去,嘴里大骂道。同时,手摸向腰间,已经拔了一把锃亮的刀子来,向着林思蝶便扎了过去。

“吗的,找死!”李强当时就急了,刚要出手,却听见一声低吼,只见坐在林思蝶对面的一个青年男子已经扑了过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劫匪的手,反关节使劲一拧,那个劫匪“嗷”的一声便已经跪倒在地上,那个年轻人就势一膝盖顶了上去,正击中那个劫匪的脸,登时那家伙便是满脸开花,鼻血长流向后仰倒,动也不能再动一下了。

“嗯?还是个练家子儿?”李强深深地望了那个年轻人一眼,没有再动。就看见那个年轻人动作一刻未停,一俯身便已经捡起了地上的刀子,一记飞刀飞出去,正中车厢中间的那个持着火药枪的劫匪的肩膀,鲜血飞溅,那个劫匪叫了一声便已经扔下火药枪向后仓惶退去。

“草你吗!”守在车厢右侧车门的那个劫匪已经厚背大砍刀冲了过来,却被那个年轻人灵活地一躲,抓住他的手腕子向着一送,登时便撞上了从左侧同时冲过来的持刀劫匪,两个人撞做一团。

“哗啦……”此刻最开始持枪的那个劫匪头子大概也有些胆寒了,已经一把掀开了列车的车窗子,向着外面便跳了出去。这种老旧的列车都像以往那样属于上掀式车窗,并不是那种车窗无法打开的空调车。

此刻火车正在缓慢地向前爬坡行进,那个劫匪一下跳出去在草地上滚了几下,倒也安然无恙。而另外几个劫匪也有样儿学样儿,纷纷打开车窗向外跳,一个个动作麻利跟铁道游击队似的,那个年轻人倒没有追赶,只是站在原地捂着手腕皱着眉头,眼神里掠过了一丝痛楚。

车厢里吓得不轻的人们此刻终于回过神来,眼神里充满着崇敬与感激的神色地望着那个只身一人打跑了所有劫匪的年轻人,开始鼓起了掌来,车厢里响起了一片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

那个年轻人微笑点头向周围的人们点头示意,不卑不亢,倒是颇有几分英雄的范儿了。

“呀,你受伤了……”此刻,惊魂未定的林思蝶已经站了起来,望着那个年轻人,指着他的手腕惊叫了一声。只见,鲜血正哩哩啦啦地从他的手腕上流淌了下来,染红了他脚下的地面。

“没关系。”那个年轻人摇了摇头,神色倒很是淡然,撕下了外套上的半边衣襟,给手腕包扎起来,止住了血,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重新走回到自己的座位坐了下来。可巧,他的座位就在林思蝶的对面,微笑望着林思蝶。李强已经注意到了,他的衣服绝对不是普通凡品,而是意大利顶级服装大师专门设计量身打造的那种,从做工到面料,无一不是上上之选,就这一套衣服,已经够普通人累死累活挣上十年的了。而他却这样毫不怜惜地撕碎了当纱布包扎伤口,要说没钱那才是怪事。

他长得很帅气,用一句俗话来说,两道剑眉,目若朗星,鼻若悬胆,标准的美男子,再加上身材高大健壮,而且还只身一人打跑了这几个劫匪,最重要的是,年少多金,气度不凡,绝对是女孩子最理想梦中情人。现在车厢里已经有无数女孩子炽热的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只不过,他对面坐着的是林思蝶这样的顶级美女,同样气度非凡,容颜娇艳,让一般的女孩子见到都会自惭形秽,无形中倒也阻止了不少企图上来搭讪的女孩子了。

两个人坐在一起,男的英风俊朗,女的美丽娇艳,真像是一对绝佳的璧人,况且又经过了这样一场经典的英雄救美式的桥段,更重要的是他们都那样年轻,如果要是不发生什么事情,那可真是天没天理人没人性了。

远处的李强望着林思蝶的背影和那个男人,摸了摸鼻子,重新坐了下来。不知道为什么,心底下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隐隐约约感觉到自己好像有些吃醋了。

“这小子出手倒挺快。”李强轻哼了一声,有些没滋没味地坐在那里,自己本应该成为今天英雄救美的主角的,却没想到被别人抢了先,而且救下的人中最重要的一个,居然曾经是狂追自己并且因为自己而伤心离开华国去落山玑的女孩子,要说他心底不失落那是假的。

其实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有这样一种奇怪的心理,对于一份情感就如同一件放在衣柜里的衣服,如果别人打开你的衣柜取走你的这件衣服穿上,无论你是不是真的还想要这件衣服,看着自己的衣服穿在别人的身上,你心底终究不是滋味。

现在的李强就是这种心态了。

“你怎样了?有没有事?”林思蝶看着那个年轻人的手,眼神里掠过了一丝恍乎,仿佛想起了什么,半晌,轻声问道。

“小伤而已,没什么,倒是小姐您受惊了。其实我应该早一些出手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小姐就不至于受惊了。”那个年轻人微微一笑道,很是风度翩翩。

“呵,真是太谢谢你了,您不仅仅救了我,也救了全车人。”林思蝶微笑点头道,对这个年轻人倒是好感大增。

“只是尽力而为罢了,路不平,总要有人来踩一踩的。”那个年轻人谦和却又带着几分侠义气地一笑道,“不知道怎么称呼您?”他像是随口问道,不过盯着林思蝶的眼神却一直很热切。

“我叫林思蝶,先生贵姓?”林思蝶掠了掠头发,又想起了以前的种种,微笑回答,可心底却有一丝惘然。不过,无论如何,她对这个年轻人的印象都很好,两个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攀谈了起来,远远一望,倒像是多年故交老友,谈笑甚欢。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