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战术,源自浮冰港流行的一句话――不要惹傻瓜,因为他们会把你变得和他们一样傻,然后靠经验来打败你!
现在罗文要做的就是这样。他很清楚自己和对方的差距所在,既然没办法在短时间内,把自己提高到对方的程度,那么就只能试着将对方拉到和自己差不多的水平上来。
至于怎么拉,就太简单了。你想在眼花耳热的时候,有个人在你对面不停地豪饮,而你面前又摆着同样的酒,你能忍得住不喝?只要一喝,这酒官司就有得打了。
罗文算定了在“公平”的大前提下,对面那个摆明了各个方面,都要压男人一头的女子是绝不肯喝得比自己少的!
当然在旁人眼里,和野蛮人拼酒那不但是找抽,甚至还有点找死的嫌疑;但他们不知道罗文平时不怎么喝酒,不是因为他酒量不好,也不是因为像那些滴酒不沾的魔法师一样,怕酒精损伤了自己的脑子;而是因为他――喝不起!
没错,以他那迷药都迷不倒的变态体质,至少要喝十杯,才有常人喝一杯的效果;而且喝到后面,前面的酒便醒了,出门小风一吹,连最后那点醺意也留不下,只落得一个兀自满胀的肚皮。
所以对罗文来说,喝酒实在是一件很亏的事,但在今天,却占了莫大的便宜。
罗文的打算,自然将那女人一气灌晕了拉倒,只是对方的酒量也实在出乎他的意料,愣是把罗文也喝得晕陶陶的。周围的酒客,更是兴奋到不行,甚至还有人主动自掏腰包替二人买酒,就为了看这两位“酒中高手”分个胜负。
后来也不知是谁撺掇,两位酒中高手到底是打起来了;那女人的接腿摔十分犀利,摔得罗文满地乱滚――如果换平时,被摔几次估计罗文就不敢再这么肆无忌惮地出腿,但喝多了之后,他反而不信邪起来;越是被摔,就越是要踢!
再后来的事,罗文就不怎么记得了,只记得他和那女人抱在一起在地上乱滚;女人的身体很软,而身上的汗水,似乎也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
不香,却很好闻。
……
……
第二天早上,罗文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宿醉”的滋味,那种头比平时重了一被,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把脑壳拱开的感觉,让他甚至不愿起身,只呆呆地,盯着头上被粉刷过的天花板。
很明显,这不是多美尼克定的“经济间”;因为刷墙的白本就不是什么“经济”的东西。
这还是近两年,卓尔商行不知道得到了哪个炼金师的廉价配方,开始大肆兜售的关系。
屋内的陈设,显然也比“经济”至少高了一个档次――比如说他现在躺的床上就有褥子,被子也轻薄柔软,一点都不扎人;在他的左手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床头柜;对面,则是木制包着铜边的衣架和一幅大大的穿衣镜。
温暖的阳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光洁平整的镜面上,让整个屋子愈加的明亮。明亮到罗文可以清楚地看到那些细小的灰尘,在光柱中翩翩起舞;就连那凑趣的蝉鸣声,似乎也透了一种满足和欢愉的味道,冲淡了身上那有些刺鼻的药味。
“奇怪,”罗文喃喃地念叨着,“为什么我明明在头疼,心情却不错的样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