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热爱金币,但真到需要花钱的时候却绝不吝啬;同样他们可以为了达成某个目标一掷千金,但每花一个铜板,都不亚于从他们肋骨上扯一块肉。
这就是地精,一种奇怪而矛盾的生物。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拉兹维兹无疑比任何人都清楚,因为当他为了换钱,而将那块银蓝色的小宝贝交出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恐怕也不比这地精强到哪去。
是的,银蓝色,这才是精金真正的颜色,就好像凝结的冰;世人皆以为的那种比黄金更加深沉的黄,只不过是那些笨蛋无法去除其中的杂质而已。
作为世间已知的、厌魔性最强的金属,精金几乎没有办法靠法术来进行提纯,而它的硬度和高熔点,又注定了它无法像同样厌魔的铅一样,可以被随意弯成各种形状。这也是为什么明明比秘银更为稀少的它,原锭反而比秘银便宜的根本原因。
如果不是急着用钱,拉兹维兹说什么也不会把这漂亮的小宝贝卖出去――就算要卖,也得是制成成品。
当然这也可以说,是拉兹维兹耍的小心眼――他故意挑了一间规模较小、名声不显的工房,就是因为吃准了这样的地方很难有打造精金物品的技术,这就意味着有朝一日他如果有钱了,还有将东西赎回来的可能。
就比如现在。
工房的名字,叫做“埃里克的梦想之地”,坐落于工匠区的边缘――从这个位置就能看出,这家工房修建的时间并不长,里面的负责人,也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叫做埃里克?因哲尼尔斯的小家伙。
和一般地精研究员不同,这位埃里克?因哲尼尔斯似乎十分注意自己的仪表――上一回拉兹维兹来时,就发现他身上的白大褂一尘不染;而这一次,也仍然没有任何污痕。再加上脸上那一副有些夸张的圆边眼镜,竟让这只地精,显出一种地精绝不该有的冷静和儒雅。
然而拉兹维兹却知道那清冷的镜片后面隐藏的,是一颗何等疯狂而又偏执的心!
因为这家伙研究的课题,居然是制造单人飞行器!
虽然拉兹维兹对军事方面没有什么研究,但作为一族之长,必要的眼光还是有的。在听到这单人飞行器这一课题的时候,他便立马意识到了其中的价值所在。
首先,就是战争!
空骑的威力是毋庸置疑的,而单人飞行器的出现,势必会让空骑的门槛进一步降低;诚然这种飞行器的飞行距离肯定不如受过训练的狮鹫,但别忘了地精飞艇,可不光是能在几个主城之间转悠拉客啊!
而且单纯从“飞”这个角度上来说,这埃里克?因哲尼尔斯也成功了――拉兹维兹第一次来时,就赶上了那种叫“光轮2000”的飞行背包喷着火焰,在工房里四处乱撞的场景。――没办法,谁让一般材料的喷嘴,根本就无法承受喷射时瞬间的高温呢?就连抗火性优异的黑铁,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形。
而喷嘴一旦变形,结果就是失控。
所以这埃里克,才把主意打到了更加坚固且熔点更高的“精金”上。
这些话,自然是埃里克自己透露给二人听的。“……相信你们也看到了,我不缺钱。”他当时是这样说的,“何况在这种成功唾手可得的情况下,我有什么理由,将如此重要的原材料让给别人?”
“成功?”林克嗤笑道,“还差得远哪――而且要我说啊,你正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