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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特意换上了绯袍金銙带,骑着一匹大宛汗血宝马,连那只眼罩他都摘下来了,眼窝里换上了一颗由波斯珠宝商人特意为他打造的宝石假眼,这颗宝石价值万贯。
他的那只断手,也摘去了那黑黝黝的铁钩,而是换成了一只镏金铁爪。
他就是想要告诉泰安城的那些随驾的文武们,他李世民虽然当初狼狈的被长流岭南,如今也终于又回来了,而且混的还不错。
他没有向命运低头,也没有自暴自弃。
就算去了岭南,可几年后他依然还是一条好汉。
林邑郡丞、象林县男,虽然官不够高爵不更显,但这些不是皇帝赏赐给他的,而是他自己凭本事赚来的打来的。
他拿一位林邑国王和十几万斤黄金加上三千万贯钱帛,并一座狮子城,向皇帝换来了这个林邑郡丞、象林县男。
他没占皇帝的便宜,是皇帝占他的便宜了。
他知道许多当年长流的贵族官员豪强们,比他更早就回来了,但许多人是向皇帝摇尾乞怜才回来的,他李世民不是。
那些看着清高万分的大儒,其实暗里不知道向皇帝写了多少封拍马吹捧求怜的信。就连那些武功赫赫的名钭,也一样向皇帝乞求。
唯有他李世民,虽然也曾打落牙齿和血往肚里吞,也曾憋屈的吐血,但他却从没接受过皇帝的怜悯和赏赐,他保持着自己的傲气和骨气,就算是蛮荒的岭南又如何,他一样能凭自己的本事,打出一番功业来。
他扬起自己的黄金左手,那金手是那么的耀眼。
那个抢了自己姐姐当了自己姐夫的男人,其实也曾经吃过憋,只是那个家伙运气太好太顺了,从一个挖河役夫,然后成了捕役再成了乡勇,再一步一步的直登庙堂,最后让他坐了天下。
以前李世民对罗成总是不服气,他认为自己本事绝不比铁匠出身的罗成差,始终认为罗成不过是运气比自己好罢了。
不过现在,李世民的想法有些改变了。
看罗成这一路走来,如今这天下之强盛,确实从古未有。他不仅是乱世之枭雄,也是治世之明君,在外漂泊的久了,对罗成也越发的佩服了。
也许自己终究还是低头了吧。
李世民想道,若非如此,他就应当做一个日不落海贼团的团长,带着一干凶悍的海贼纵横海上,哪又会接受什么南唐县丞、林邑郡丞的封赏呢?他当年不就拒绝罗成的封赏,那时罗成还要他当太守要给他封县侯呢。
一路这般想着,李世民骑马来到了行宫前。
年轻锐气的羽林骑拦住了他,李世民下马,掏出了自己的银符,交出了自己的长剑。
“这只手!”
一名羽林郎打量着李世民那只显眼的金手,黄金做成的手,栩栩如生,但在羽林郎眼里,这只镏金手也是一件武器。
起码当成一把钝器用,还是很有杀伤力的,更别说,那几根指头似乎还有小机关可以开合,也是能成爪的。
“怎么,要卸下吗?”李世民冷笑着问道。
羽林军统领王铁汉过来,对着李世民点了下头。
“这位是李贵妃之弟吴王之舅,现任林邑郡丞象林县男爵李公,不得为难。”
对于王铁汉这位熟人的相帮,李世民也只是点了下头而已。
行宫中。
罗成再见到李世民,倒没有摆什么架子,更没有什么奚落之语。
行宫不算特别的大,也不算如何的金碧辉煌,处处体现着皇帝的旨意,要简单而不失大方。
罗成从御案后走出,来到案前。
“几年不见,沧桑了也成熟了。”
“常在海上跑,风吹日晒的结果。”李世民道。
见君不拜,这是重罪,但皇帝明显没有在乎,反正这殿里也没有其它人。
“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