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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叶城外。
河畔骑士大营。
汇集到碎叶的骑士已经超过了六千,加上他们的侍从,还有驻军,碎叶城里城外现在足有三万余人马。
张超正撕咬着一块牛肉干,这牛肉干太有嚼劲了。
“碎叶城里那些家伙现在才好过呢,吃香的喝辣的。”
他旁边的侍从骑士低着头撕咬牛肉干,一声不吭。
“怎么的,你就没半点想法?”
侍从是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长的倒很高大,脸有些黝黑,一双浓眉下大眼里闪过不屑。
“怎么的,还不屑?这可是干一件天大的事情,还真是大出乎于我的意料呢,还别说,这大大改变了我对你二弟的看法,你那兄弟是个成大事的人。”ii
终于,那年轻侍从忍不住停下了手里的牛肉干。
“不过是那头衔之威,干人何事?换成是我有那身份,我也一样能成。”
张超呵呵一笑。
“我说兄弟啊,你觉得这事能成吗?”
侍从继续嚼牛肉干,“当然能成,有何理由不成?这里骑士就有六千多,加上骑士侍从就是近两万,再加驻军、巡营,那就是三万了。光是那六千骑士,就足够横扫西域了,这可是朝廷在西域的核心力量,全是百战老兵,俱是士官。”
张超笑呵呵的道,“可是突骑施也不弱,人家有三十万众呢,再加上他们联盟的两部还有二十万众,五十万众啊,这意味着他们随时能拉起十万骑来,甚至是更多。”ii
“多有什么用?我大秦百战开国,与草原游牧部族打的仗还少了?一次又一次击败他们,每一场战斗都可圈可点,几乎都是以少胜多。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咱们一汉抵五胡,甚至抵十胡。过去草原骑兵,骑射了得,碾压我们中原。但是现在?我们的装备比他们强,我们的训练比他们好,我们的战阵经验还比他们丰富,你说他们拿什么跟我们打呢?”
赤色的大旗,能让牧民们闻风丧胆,能让他们载歌载舞。
“你说的是有些道理,可关键是以前每次我们跟游牧部族交战,打东突厥也好,打西突厥也罢,还是战铁勒人或是靺鞨人,那都是谋而后定,准备齐全了才出击的。但是现在这次,事起匆促了些,咱们可都是到了这里后,才刚刚得知了这么一件大事呢。”ii
“这样也有好处啊,事起突然,有隐蔽性,突骑施人措防不及啊。”骑士侍从依然道。
“算了,你小子倒是向来乐观。”
张超躺倒在草地上,抱起头看着蓝蓝的天空白白的云。
他是三年前来到草原上的,自那年皇帝把皇长子宋王罗长卿交给他们爷俩管后,他们回到西京长安,回到了郊外灞上的老家。
爷俩在灞上当个逍遥的地主,倒是悠闲自在,虽说宋王一开始还挺不省心的,可张超牢记皇帝的话,从不对这小子客气,不听话就揍,有活就让他干。
挑水扫地,放牛收麦,总之没把他当什么皇子龙种,就当是家里的长工苦力。别说,这般狠狠的劳动改造了几年后,罗长卿也确实慢慢变了性子,不再如过去那般狂妄自私,也慢慢的像一个正常人了。ii
甚至渐渐的,他们爷三个处的跟一家人一样了。
三年前,罗长卿说想来西域,没什么理由,就是觉得自己长大了,想来西域走走看看。
老铁枪同意了,不过他年纪大了,没法陪,就让张超陪着罗长卿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