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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2018年9月1日。
在此,我要宣布一个让人悲痛的消息,那就是——这本书准备要上架啦!
这本《变身偶像女主》写的很是坎坷,每天1更,偶尔断更,硬生生的写了25万字,但是上架后就不同啦,我每天起码会写2更的,为了600块……为了梦想!
行业规矩。
我先卖个惨吧。
实际上我是个出生在屯里的小痞子,身上瘦的跟排骨似的,身高不足一米七的那种,最大梦想就是每天都有炒鸡蛋吃。
我见过的最伟大的人,就是能够称霸了村东头方圆两里地的黑涩会大佬二狗子,江湖人称狗哥,脸上三道刀疤,我比较擅长拍马屁,每次见面都管二狗子叫狗爷。
就因为这样。本文来源:齐~齐^读。我颇得他喜欢。
十七岁的时候,二狗子带着我到了县城里,高楼林立真好看啊,我穿着解放裤子,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像个土鳖。
这里的鸡都特别高端,要50块钱才能睡一觉,要知道我们屯里的寡妇,只要给半袋面就能嘿嘿嘿,还能可劲儿玩的。
当寡妇得了性病之后,大半个村的男人都中招了,这种情况得到了遏制。
刚到镇子那天晚上,二狗子带我到了有名的发廊里面,我遇见了小红,那天晚上我变成了男人,明白了爱情的滋味。
不是爱做的事情。
是爱情的滋味!
小红长的很白净,十六七岁,也是被人骗到城市里面的。 。扎着马尾,笑起来会有一口小白牙,眼睛总是亮晶晶的,这就是我心中女神的样子,比屯里背朝黄土面朝天,皮肤黑不溜秋还带泥的小姑娘要好看多了。
我爱上了她。
我不介意她的职业,不在乎她的过往,再说谁身子底下没点脏东西呢?
我曾亲眼目睹屯里唯一的母狗跟每个公狗搞过,万人骑了是吧?可每到发情期的时候,那帮公狗还不是追着母狗屁股吗?
虽说人和狗不同。
但有时候人和狗也没差别。
我们黑涩会大佬还叫二狗子呢!
经由二狗子牵线,我追了小红两个半月,每天上班下班接送回家,逢个节日送礼物,总计花费254块4毛5。看后求收藏齐^齐#读,。终于把小红追到了手里,看着她我总是笑着像个傻子。
镇里真好啊,连大汽车都有。
我有点不想回屯里了,想在镇里安家落户,可我没什么手艺,小学都没毕业,便想起来了某次有个乞丐跟我说的话。
他说他主业要饭,副业写作。
要饭可赚钱了,屯里有人出去干这个工作,虽然回来了总是少个零件什么的,但都能盖起来房子,厕所都带棚的呢!
既然都粉主业副业了,我就想着写作估计也能像要饭那么赚钱,就踏上了这条路,现在看来,这真是一条不归路啊!
早知道这样。
我他妈还不如去要饭呢!
一言难尽啊朋友们,这些糟心事儿就不提了,等我卷点粪便当烟抽,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抽烟的时候,我就很想小红。…!
我依稀记得我刚追到小红的那天晚上,我们第一次发生除了金钱以外的关系,没错是关系,我很喜欢关系这个词语,这两个字的搭配让我和小红之间有传说中的爱情。
不像是屯里人口中——操比,**,等等等等那么粗俗,听着像是畜生。
扯远了,拽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