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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便是顺水乘舟了,格斯如剧情般成为了鹰之团的成员,在他的帮助下,鹰之团在烽烟四起的大陆上越发耀眼,可以称得上是乱世最耀眼的星辰。
三年,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一天,陈百经刚刚起床,便发现自己的大剑已经不见。
有些无奈,陈百经径直找到哥尔卡斯这家伙。
“喂,把我的大剑还我。”
哥尔卡斯正在调试弩机,闻言似乎有些惊讶:“喂喂喂,你这小子,说什么呢,我可没有拿你的剑哦!话说你的大剑不见了吗?喂,除了格斯,这里可没有人能挥动那家伙!”
看着哥尔卡斯一副装蒜的表情,陈百经也懒得废话,大剑可是他从大剑世界得到的召唤物,除了系统这种跨越度的存在,没有人能够将它从自己身边取走,就算是被取走了,自己一个念头,大剑也就回来了。
只是召唤大剑回来的能力确实不好跟众人解释。
顺着感应,陈百经在格斯的帐篷里找到了自己的大剑,唔,哥尔卡斯这家伙,做戏也假了一点,且不说格斯会不会偷自己的剑,就算偷了,也绝对不会放在他自己的帐篷里面吧?
“哈!我就说,肯定是格斯这家伙干的!”哥尔卡斯叫道。
白了他一眼,陈百经说:“马上就要战斗了,你还是消停一点吧,小心下次格斯揍你!”
哥尔卡斯一愣,旋即怒道:“你这家伙,别忘了你刚来的时候,剑术可都是我教的!”
陈百经:“但我现在比你厉害!”
哥尔卡斯:“”
待众人整顿好,鹰之团的团长,英俊和实力并重的格里菲斯出现了。
“此次作战,乃是米特兰德和裘达两国的关键战役,我们的目标,是裘达的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拿下这场胜利,将米特兰德从战败的边缘拉回来,我等的梦想,便指日可待!”
“我们兵分两路,第一路由格斯带队,陈百经、哥尔卡斯你们各自带领一队人跟随格斯!当米特兰德和裘达交锋,黑羊铁枪重装骑兵团贯穿战场时,格斯,拜托你,一定要上前牵制住对方!”
格斯:“嗯。”
“第二路由我率队,从侧面咬住黑羊骑兵团,将其彻底消灭后,所有人汇合,直接冲击裘达人的本阵!”
“是!”
众rn喊,战斗意志相当强。三年来,鹰之团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弱小的佣兵团,现在的它,已经拥有了左右两国战局的实力!
次日,依照格里菲斯的要求,格斯、陈百经和哥尔卡斯率队埋伏在战场西面的树林里,战场就在前方,右前方是米特兰德的本阵所在,格里菲斯率领的大队人马则隐藏在山谷的另一方。
面对裘达的侵略蚕食,米特兰德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这也是为什么在这般重要的战役上,他们会雇佣鹰之团相助的理由,毕竟佣兵们的名声向来都不好,而且两国争战,雇佣佣兵的话,本就会叫人看不起。赢了,对方会说你们国家真是弱鸡,打个仗还要请外援。输了,对方更会说你们真是弱鸡,有人帮忙都会输
总之,若非是生死存亡,米特兰德绝不会在这等两国交战的大型战役上请雇佣军团,虽然这对于鹰之团来说,是扬名立万的好机会。
两方军队列队完毕,身穿蓝白色铠甲的米特兰德军队直接发起了冲锋,和身穿红色战甲的裘达军队交锋。便在此时,从裘达本阵处冲出来一队骑兵。
他们个个都骑乘着高大健硕的黑色骏马,士兵和骏马都被厚重的黑色铠甲覆盖,只露出一双眼睛,士兵手中,是长达四米的锥形重矛。当骑士们列队冲锋,借着骏马奔驰的力量,这些重矛足以将任何敌人贯穿,对于任何步兵来说都是噩梦!
这么不科学的吗?
远远地,陈百经观察着战况,重矛出击的情况在中世纪的欧洲非常普遍,其威力确实很大,可一旦重矛刺入第一个敌人的身体,便没用了,如果不果断放弃重矛,骑兵将被巨大的惯性拖下马。可是,在眼前的战场上,这些黑羊骑士团的家伙,竟然是将锥形重矛当剑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