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瞒不过(1 / 2)

南溪坡有些距离,孙世宁嘴上不说,实则赶来赶去,是有些累的,她的身体底子不错,却折损过两次,再怎么好汤好药的补下去,总不能完全恢复旧观,容易犯懒犯困。

赶车的鲁么技术一流,而且比阿阳有个更大的优点,其人话语甚少,有时候一天说不上三句,然后办事又格外实诚可靠,再长的时间也是耐心等候,毫无怨言。

孙世宁随着马车微微颠簸的节奏,脑袋倚在沈念一的膝头,就这样睡着了,未成亲时,两人恪守礼规,即便同坐一车,也是一人一边,别人看得见看不见没有关系,沈念一自认这样做是最好的尊重。

一只手在她的发丝间轻轻拂动,沈念一明白案子虽重,这一刻心中的宁和却全部因为眼前的女子,她仿佛是一汪温水,慢慢倾吐,慢慢渗透,将身体骨节缝里的那些空白,都给重新填满,他禁不住低下头来,吻在她馨香的发丝中,似乎有些后悔赶得太急,要是真在家中,再陪她三五天,也未尝不可。

只是,多年以来的办事习惯,已经尽数养成。

她又太懂得他的心思,便是交给手底下那几个得力之人去办,依然还是会放心不下,所以,与其让他在家中坐立难安,她宁愿自己辛苦,陪着他左右奔走。

马车停下来的时候,沈念一没有将她唤醒,鲁么当然也不会催促,孙世宁睡得不安稳,不过才一炷香时间已经醒转,惺忪双眼坐起来:“已经到地了,怎么不喊我?”

“不差一时半会儿的。”沈念一柔声说道,“而且外头景色不错,等你一起来看。”

门帘掀开,孙世宁已经闻到身周弥漫开来的花香,合欢花的香气不浓郁,但是这么多聚集在一起,效果必然惊人,她抬起头有些诧异,今天的天气晴朗,照理来说,应该是一片蔚蓝的颜色,却不知为何蒙着一层灰。

那种蓝灰相叠在一起,衬得那些合欢花愈发粉嘟嘟的,甚是好看。

“这些是什么?”孙世宁扭头问道。

“这一整片都是这样,驶进来的时候,我就发觉了,应该是陆三特殊的栽培之法。”合欢树喜阴,喜暖,此处两道溪流交汇,又是背着南溪坡,湿气较重,陆家在树顶上,拉开一张特制的类似渔网之物,将湿暖气都笼在其中,合欢树得以滋润生长,所以提前开花,花期比普通的那些来得也长久。

孙世宁看得啧啧称奇道:“真是做一行精一行,陆少很有些本事。”

“可惜心术不正,贪多嚼不烂。”

“仔细想想,他也没能再孙家头上占到便宜,我见他对你畏惧,想来以后更是会得有所忌讳,应该不会再轻易来犯,这点教训已经足够,本是生意场上的事情,吃相难看点,才能赚大钱。”孙世宁对钱财一贯不太看重,反正她身边的银钱已经不少,再加上这次大婚,各方的赏赐打点,这辈子大手大脚都花销不尽,她反而奇怪那些赚了钱还想赚更多的人,那样子真是累,不过看看身边的沈念一,案子破掉,还有新的案子,难道不会累?

两个人在南溪坡走了半圈,景色真好,沈念一很仔细查看脚底的花瓣:“不是这边,最近没有下雨,泥土没有那么湿。”

两人沿着溪水走,孙世宁轻叹道:“陆夫人的这份嫁妆真是称心如意。”

“如果是你的,你不会种那么多合欢。”沈念一侧头看着她。

“不会,我大概会造一间木屋,推开窗,能看到坡地上的青青之色,流水淙淙,柔风拂面,你看两条小溪交汇处,有个小小的漩涡,时时变幻,我大概能坐着看一整天。”孙世宁走在稍前,一个转身,就要转到坡地后面。

电光火石之间,沈念一扑身上来,将她按倒在地,一道银光如同毒舌吐信,直接击中沈念一的肩膀,他的动作根本没有丝毫停顿,根本不用顾忌那点伤势,已经挡住了对方的下一拨攻击。

两人的动作都快,孙世宁手脚并用,往沈念一身后爬去,她才不会被吓到手脚发软,动弹不得,这个时候,当然是躲得越远越好,才不会成为他的负担。

沈念一的伤势不轻,血渍渗透出来,浸染了大半衣袖,不知对方用的是什么兵器,明明只在表面碰了一下。

她虽然不会武功,动作也很是灵活,已经到了身后的一棵合欢树底下,用树干当掩护,一双眼紧张的看着那个偷袭者,见那人从头到脚都被罩得太过严实,莫说是长相了,连身形体格都压根看不出来。

沈念一的武功极高,这人藏在那里不知多久,居然没有被发现,想必也是个高手,孙世宁见沈念一手臂的血花还在扩散,心中急得乱成一团麻,咬着嘴唇想法子,一双手死命抓在树干处,木刺刺进指甲都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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