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西餐该怎么吃?(1 / 2)

在李斯媛看来,程颖霞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过于纯洁。

做小女孩的时候,纯洁也就罢了。可到了现在,还追求什么“真正的爱情”,那就太不成熟了!那玩意,就跟外星人一样,虽然炒得沸沸扬扬,但只是理论上存在而已。她确信,自己的这个闺蜜找的这个**丝男友,充其量就是个半吊子艺术家之类的,程颖霞是为了追求所谓的浪漫,才上了他的当。看他那副猥琐相,程颖霞肯定是又贴人又贴钱,养了个没用的小白脸。

想到程颖霞这么优秀的女孩子,居然在这么一个颓废的家伙身上自毁青春,李斯媛就有点痛心疾首。她决心,今天一定要像当年拯救程颖霞的肉体一样,拯救她的灵魂。

她要把她介绍给自己认识的大老板,而且还得是比自己老公更有钱、更强势的才行。她这么想倒并不是替程颖霞着想,而是担心程颖霞傍个不如自己老公的,自己老公会忍不住打歪主意。

再说,以程颖霞的条件,什么样的富豪能不动心?对这一点,她可是绝对有信心的。

而且,程颖霞要是傍上哪位富豪,做小三绝对是暂时的,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正室。不像她,跟自个儿老公耍了那么多的心眼,到现在也不过争取到一个半公开的小三名分。

“吴先生是做什么工作的?”

在包间里坐定,李斯媛就开始发问。

程颖霞踢了吴戈一脚。

“唔?”

吴戈猛然抬起头,愣了半晌才想起李斯媛刚才问了什么。

“呵呵,整天瞎玩呗。”

他回答道。

哼,不出所料!李斯媛心想。

“他工作的性质,需要保密的。”

程颖霞笑道。

“以前是。现在我已经辞职不干了。”

吴戈有点没心没肺地说,一点也没注意程颖霞的脸色。他现在虽然仍然为组织做事,但确实不在组织内,也不拿组织的钱。他觉得这样心无挂碍,挺好、挺自在。

“那就是说现在自己做老板咯?”李斯媛抢着说道。“那我怎么连手表都没看见你戴一块?”

“手表?”吴戈有点发愣,“可我有手机啊?看时间或者定闹钟都可以。”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吴戈亮出了自己的“修仙牌”手机。

李斯媛哼了一声。

“我猜,你那手机还能无线上网吧?”

她语带讥讽地问。

“那当然。使用特殊频率,水下都可以接收。而且不担心被‘梯队’什么的监听。”

吴戈很诚实地回答。

李斯媛不理吴戈,转向程颖霞。

“颖霞啊,当初你可是我们班的班花,还是校花。就是现在,我也没看见过比你条件更好的女孩……”

“你也不差嘛。你现在过得多好。”

程颖霞有点扭捏地回答。她当然知道自己当初是校花,也知道自己的样貌在凡俗间简直就是一种罪过。但听闺蜜当面这么说出来,还是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是啊。那你为什么就不好好利用一下你自身的优势呢?”

李斯媛表情夸张地说。

“呃……什么?”

“像他这样的穷**丝,你跟着他有什么前途?”李斯媛快人快语、直言不讳。“我认识不少事业有成的大老板。只要搭上一个,你的人生就会立刻大不一样。”

“啊……”

程颖霞很担心地看了看吴戈。

但是李斯媛的话在吴戈那里没有引起任何反应——见谈话转向李斯媛和程颖霞,吴戈又立马开始了脑混沌。

说实在的,程颖霞对于李斯媛的人生选择并不那么赞同,对她当面羞辱吴戈也有点不快。她当然知道,吴戈并不是什么“**丝”。他的本事和能耐、他所从事的事业,放眼世俗界,可以说无人能及。你如果要说钱,吴戈随时可以挣到,想要多少就能挣多少,而且很快很轻松;要说手表、手机什么的,他用的都是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的特制品,功能强大到一般人无法想象的程度……但是,李斯媛毕竟是她闺蜜,当初还曾救过她一回。在这样一个人面前,吴戈确实应该表现得好一点,至少不应该让自己在故友面前丢脸。

好吧,穿着打扮、手机什么的就不说了。毕竟,这些事之前她也没有在意过,而且今天出来跟李斯媛一起吃饭,她事先也没告诉吴戈……

可是,人家现在可是当着你的面挖你墙角哎!你怎么能一点反应都没有?难道说你觉得我反正已经是你的人了,不需要担心?又或者你根本就没把我当一回事,人家挖不挖你无所谓?

“那好啊。你帮我介绍一个呗。”

气愤的程颖霞没好气地应道。

说这话的时候,她还一边注意观察吴戈的反应。

但是,吴戈仍然什么反应都没有。

气死啦、气死啦!

“行。只要你愿意,这事儿包在我身上。”李斯媛眉飞色舞地说。能把闺蜜拉进自己的圈子,以后有个伴,当然是件好事情。

在她们谈话的过程中,菜已经陆续上来了。

“喂。”李斯媛拿叉子敲敲吴戈面前的碟子,“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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